不動產投資57171' />
全名為「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Target Redemption Forward)的金融商品TRF,是種匯率選擇權,講白了,就是銀行與客戶對「未來匯率走勢」進行對賭。為何過去是各家銀行金雞母的金融行銷部門(Treasury Marketing Unit, TMU),現在卻因被籠罩於不確定性的低氣壓中,甚至被其他部門同仁戲稱為「麻煩製造部門(Trouble Making Unit)」?原因是這個部門過往在對客戶銷售TRF金融商品時,所創造的績效是挹注各大銀行獲利的主要來源。根據高盛證券報告指出,二○一三年國內主要銀行TMU的手續費收入均較前一年大幅成長,其中國泰世華與台新成長幅度皆超過五成,永豐銀則將近五成,成長幅度相對低一些的玉山銀,也繳出了年增一七%左右的成績。照理來說,TRF的用途應該是在規避匯率風險,但前幾年因為人民幣一路升值,使得投資人熱中於投機而忽略了波動風險,而且TRF並未對客戶設立停損或提早出場的機制,當匯率走勢大幅反轉時,投資人便會蒙受大幅虧損。因此TRF是一種客戶獲利有限但虧損無限的衍生性金融商品。二○一五年八月十一日,人民幣一天之內急貶一.七九%,也為當時的股災開啟了序幕。TRF的損失有多大?業界估計有超過二千億元的損失部位,但呈現在銀行報表的金額卻僅區區五百億元。為什麼金管會針對這項商品這麼關注呢?因為這項商品其實是設計給法人或是專業投資人,但是少數銀行為了業績,拿去銷售給專業知識不夠的投資人,又沒有詳細說明可能的風險,造成無數中小企業因此倒閉,因此金管會才會介入。目前國人投資海外不動產每年上看七百至一千億元,且投資國家已從熟悉的日本,擴大至整個東協國家。投資海外不動產大抵可分為兩種,一種是追求穩定租金收益,當「包租公、包租婆」,投資地主要是日本、新加坡、英國或是澳洲的不動產等;另一種則是追求不動產的增值報酬,如馬來西亞、柬埔寨、菲律賓、泰國等。不動產投資雖然也有風險,但與TRF投資最大的差別是,不動產投資會有停損點及一定的出場機制,因此,不論投資何種商品,一定要弄清楚停損點及出場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