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序進入五月,對很多人來說,是荷包大失血的月份,而對於一些包租公、包租婆來說,更是一件內心煎熬的事,因為,以往收租,只要跟房客講好不報稅,就不用申報租金所得,但在租賃新制上路後,房東族再也無法高枕無憂了!租賃新制上路全國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張?勻分析,租賃市場長期屬於地下經濟,幾乎無法可管,蔡英文政府為實現居住正義,採取租稅手段,希冀房東由暗轉明,今年元旦即實施房屋租賃新制,房東不能再限制房客遷入戶籍、申報租金扣抵綜合所得稅。新政府努力將租屋市場檯面化,但在租稅新制施行下,雖然保障了租屋族,卻有些房東順勢漲租,根據全國不動產的調查,有近六成的房東想把成本轉嫁給房客,另有不少租屋族已感受到租金調漲壓力。由於新法大都衝著房東族而來,如果租賃契約違反規定,最高罰款達三十萬元,勢將使以往不報稅的「地下房東」慢慢浮上檯面。而這些房東族要如何在此一趨勢下,保住自己的荷包呢?房東善用二撇步省荷包永慶房產集團契約部協理洪宜寧表示,房東節稅其實不難,基本上可從以下兩方向進行:一、備妥憑證,提高可供扣除額:對租賃所得的申報方式,一種是不需任何證明文件,在申報房屋租賃所得的時候,可以選擇依照財政部公告的計算方式,以全年實收租金的五七%(扣除四三%必要費用)。另一種是採取列舉扣除方式,即對因租賃而發生合理、必要損耗以及費用,逐項的提出證明,包括折舊、修理費、地價稅、房屋稅及其附加捐、以出租財產為標的物的保險費、貸款購屋而出租所支付的利息等。納稅義務人可先行核算,從租金收入中減除後,再以餘額做為租金所得報稅,擇高適用。二、彈性運用押金生息申報費用扣除減稅:依《所得稅法》第十四條規定,納稅義務人若將出租房屋押金存到銀行所孳生利息,可選擇將這些利息列為租賃所得申報,就可減掉租賃所得的必要費用,或是確實證明這些利息是押金或典價存放銀行所產生的,並已經申報利息所得,則可以列入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中予以扣除,就不用再計算租賃所得。公益出租人房屋稅率一.二%另就五月一日至三十一日開徵的房屋稅來說,依現行《房屋稅條例》第五條,有關「住家用房屋」的房屋稅率規定為:供自住或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者,為其房屋現值百分之一點二;其他供住家用者,最低不得少於其房屋現值百分之一點五,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三點六。各地方政府得視所有權人持有房屋戶數訂定差別稅率。財政部另指出,因房屋稅率是以全國總歸戶模式計算,不論夫妻是否分開持有,只要全國擁有第四戶以上的非自住房屋,就須按各縣市非自住稅率一.五~三.六%課徵房屋稅。對房東族來說,手中應該有不少戶房屋可供出租,以往,每位房東都會掌握一戶採自住,適用一.二%房屋稅率,其他房子可能給成年子女申報自住用房屋。但若手中太多間房子時,該用哪一戶申報自住較划算呢?財政部建議,多屋族或房東族,就可以選擇房屋現值較高的房屋為自用住宅,適用一.二%稅率。此外,自二○一四年六月修正《房屋稅條例》第五條,新增「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也適用最低的百分之一點二稅率後,也是想當「包租公」者節稅的另一選擇。其法令規定是,依「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第三條規定,房屋屬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指持有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發「公益出租人核定函」之公益出租人,將房屋出租予領有政府最近年度核發之「租金補貼核定函」或資格證明之中低所得家庭供住家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