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老舊建築林立,二十年來雖然政府積極推動都市更新,惟效果並不顯著,遂轉而朝向面積較小的危老重建,並且提出一○%的時程獎勵辦法。然而,明年五月九日時程獎勵即將到期,是否有可能延長?或者索性全部回歸都市更新正軌?有關此一議題,就長期而言不該延長,惟就炒短線角度觀察,勢必會延長,充其量只是轉換一下形式而已,主要原因在於一年來中央與雙北市已投下相當龐大的人力、物力,尤其台北市好不容易才培訓完成約一萬人的「危老重建推動師」大軍,如今,連一般民眾都還搞不清楚推動師是否真能幫得上忙,就要急著在明年五月十日關上時程獎勵大門,於情於理似乎都有點過意不去。因此,延期應是眾所企盼,只是延長多久而已!其實,就事論事,任誰都知道回歸都市更新正軌才是一勞永逸之計。如再就日本東京銀座以及台北市瘦長形建物林立之市容觀瞻(詳請參閱附圖),又有誰能對「危老重建十年回首必後悔」的論點提出合理的辯解﹗由於原定六年期的「安家固園計畫(一○五|一一○年)」缺乏可行配套措施,導致推動成效不彰,政府遂於一○七年轉型為危老重建及都更2.0,提供容積獎勵、賦稅減免及融資協助等措施,並搭配建物快篩、耐震評估、階段性補強及重建等完整配套。惟截至目前為止,一般民眾似乎都聚焦於危老重建,主管機關也幾乎是將重點集中在危老重建,而忽略了都市更新的本質及其對整體市容觀瞻的重要性,此亦可由營建署所公布截至八月三十一日之辦理都市更新案件數量,去年核定七十七件,今年核定五十七件,另外,截至今年九月三十日,自一○七年危老重建推動迄今,計畫受理與核定數量分別為四一五件與二七三件(詳請參閱附圖)見其梗概。由於危老重建推動一年來之計畫受理與核定數量,就表面數據加以觀察,已較都市更新好看得多,就此而言,延長實施期限似乎也是理所當然。此外,內政部營建署雖也曾於今年五月三十一日發布「危老條例時程獎勵三年期限無延長」之訊息,其主要意旨為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六條規定,本條例施行後三年內(一○九年五月九日)申請之重建計畫,得再給予基準容積一○%之獎勵,目的是為了額外鼓勵「加速」申請重建的民眾,如予延長,則失去鼓勵加速重建之立法意旨」。因此,營建署希望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在期限屆止前加強宣導協助民眾申請重建,至於三年屆滿後,最高仍有基準容積三○%之獎勵。不過,截至目前為止,就計畫受理與核定數量分別為四一五件與二七三件,再與都市更新案件相較,似乎已初見成效,因此,如僅就短期數據評論績效,再延長個三、五年應不足為奇。不過,就事論事,我們還是要認真的思考,一棟像樣的現代建築究竟要具備哪些基本要件?筆者就多年研究觀察心得,謹提供以下五點意見,供危老重建小基地規劃設計之參考。(1)門廳要挑高、寬敞、氣派,並具備門廳、電梯、樓梯與管理員室合理空間之動線規劃與配置。(2)兩部電梯,以備維修保養或故障之方便性。(3)上下坡道式停車空間,俾免機械式停車所衍生之困擾。(4)公設比要合理,以免壓縮室內實際使用空間。(5)房間數量要兼顧家具擺置與未來換屋出售之可行性。值得探究的是,是否所有的危老重建,尤其是一百坪以下基地建案,也都能夠符合這些基本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