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負為抑制房價必要手段,明年一月一日公告土地現值將依規定調漲,每三年重新調整一次的公告地價亦將同一天調整,尤其去年大幅調高房屋稅稅基的台北市政府在面臨都更因房屋稅與地價稅等持有稅大幅調高而受挫情況下,縱然中央政府已要求調整各縣市「不應小於過去三年公告現值累計漲幅」,就台北市而言,過去三年公告現值累計漲幅高達三六.九三%,再加上房地合一新稅制明年一月一日開始實施,亦即短短一、二年內,持有稅、交易稅與資本利得稅一次性大調,這是否為明智抉擇,利弊得失,值得深入探討。也難怪台北市政府對於明年一月一日公告土地現值與公告地價的調幅顯得格外慎重。值得正視的是,短期重稅勢必再加重市場賣壓。何況整體經濟欠佳,在外需遭遇瓶頸,內需又因股、匯、房面臨困境,明年一月一日公告土地現值與公告地價大幅調漲是否妥適,亦頗有檢討空間。如為抑制炒作,亦可考慮以其他方式,例如平均地權條例第八十三條「以經營土地買賣,違背土地法律,從事土地壟斷、投機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七千元以下罰金。」之規定作為懲罰手段,同樣可以達到抑制效果,為何非得要在短期內同時大幅增稅不可。 另外,如果兩價大幅調整導致稅負驟增,恐造成轉嫁效應,且不利下濾作用,對社會住宅、都更及地上權住宅等政策推動也會有影響,台北市當前問題可資借鏡。因此,兩價調整策略應採緩和漸進方式,並視景氣變化逐次調整,不應僅就財政平衡因素而操之過急。兩價調整應尋求整體經濟、中央稅與地方稅的平衡點,房市景氣已急遽下降,更應從大方向出發審慎評估,例如北市府為課徵囤房稅大幅調高房屋評定現值,再加上立院通過房屋稅條例第五條修正案,將非自住之住家用稅率由一.二?二%提高至一.五?三.六%,不僅造成高級住宅與豪宅交易遲滯,整個房市同遭波及,更影響都更及公共建設推動。因此,建議明年一月一日公告地價應以緩和調漲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