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面對金融海嘯之下飽受剝削的消費者,我們的政府完全無動於衷。儘管市場利率已向零逼近,銀行對雙卡持卡人索取的循環利率仍接近20%的利率上限,因而關心民瘼的民意代表乃提案要求,降低民法規定的利率上限,逼得發卡銀行不得不隨之降低循環利率。但美國政府則不然;由於發卡銀行肆意更改合約、提高利率,對21歲以下無還款能力者胡亂發卡,造成不公平、不對等、不透明的待遇,也成為卡債氾濫的元兇,美國政府乃主動提出一個被稱為保護消費者權利的法案,規定銀行不得任意提高利率,逾期繳費超過60天才可以針對所欠款項提高利率,但若6個月內清償最低款項,即需恢復原來利率;同時,21歲以下申請信用卡者,必須提出償還能力證明或由父母同意代償,方可發卡等。相關法案迅速在參、眾兩院以壓倒性票數通過,歐巴馬總統立刻簽署,明年2月即將實施,讓銀行利用所餘的8個月進行調整。美國有8成家庭持有信用卡,44%使用循環利率,但即使在此法案剛剛通過的此刻,其平均循環利率也不過是從12.02%上升到13.08%而已。反觀我國,主要的發卡銀行,循環利率都接近20%,雖然在卡債風暴之後,輿論強烈要求之下,宣稱對不同風險客戶採差別利率,但究竟誰能享受此優惠,並未見透明的規定。
#@1@#至於完全無風險的持卡人,只因一時疏失漏繳款項立被索取最高循環利率者,則時有所聞。由此觀之,我們的銀行比美國更為強悍,平均循環利率也遠在其上,持卡人的待遇則更加不堪;可是苦民所苦的政府卻遠不如美國政府與國會那樣重視人民權利。不僅政治人物如此,我們的學者與媒體關切銀行利率似乎也非美國所能倫比。在第一時間,學者與媒體即強力主張:降低利率會減縮發卡業務,不利提振消費。銀行循環利息之收益大減,就會提高年費、減少優惠,讓原來跟銀行一同吃香喝辣的低風險客戶少了許多便宜;銀行不對高風險者開方便之門,就會驅趕他們進入地下錢莊的虎口!這些似是而非的理由,若干美國學者專家也隔海唱和,但其總統與國會絲毫不為所動,難道他們都是經濟學的白癡?不分朝野,我們一向以美國馬首是瞻;如今馬首做了正確的動作,我們該跟進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