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金融MOU(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簽訂已如「箭在弦上,不得不發」,對於長期深耕大陸市場的台商而言,兩岸若能達成人民幣清算協議,不只在資金上的往來更有效率,也可省下不少手續費;最重要的是,過去必須「將新台幣換成美元,再從美元兌換成人民幣」,MOU簽訂後,之前層層的匯率風險將會大為降低,可說是台商經營上的大利多!
#@1@#在中國大陸,有不少頻繁往來於兩地間的台商,其中有一家是主要經營濾波器(Transformer)生產及銷售的帛漢公司(3299),赴大陸經營已長達12年,去(2008)年合併營收有新台幣15.8億元,目前於大陸共有4個生產據點,包括廣州、廣東開平、江蘇常州及四川德陽。帛漢公司董事長林昌亮以自身經驗,剖析大陸台商在兩岸匯款上所面臨的問題,並對未來開放後兩岸的匯款機制提出相關措施的建議。他表示,兩岸目前尚未簽訂MOU,加上未訂定人民幣清算協定,因此兩岸銀行並未相互開設帳戶,資金清算機制配套處理,迄今付之闕如。既然無法直接通匯,資金就必須歷經重重關卡,才能順利到達彼岸。以帛漢本身經驗為例,目前是利用境外投資公司名義,透過國銀的境外金融中心(OBU),先匯出美元給大陸子公司,子公司再向陸銀兌換成人民幣(見下表)。但是,透過境外公司的OBU分行進行兩岸匯款,需經過第三方銀行轉匯,匯入行與匯出行無法直接通過SWIFT(環球電訊系統)方式,傳遞匯款指令進行資金清算,不論是資金匯出、匯入功能,皆無法滿足廠商快速雙向資金調撥的需求。
#@1@#除了技術層面外,目前資金匯出入效率也不甚理想,林昌亮說,兩岸匯款時間通常要隔天才入帳,資金流通會有「在途」的問題,資金利用效率明顯偏低,更徒增在第三地匯款手續費成本。另外,兩岸匯款因缺乏人民幣清算協定,仍舊依賴美元作為匯兌媒介,則人民幣與美元間,必須承受鉅額往來的匯兌風險,台商完全無法掌控。林昌亮說,如果台灣與大陸簽署雙邊貨幣清算協定,台商對兩岸間的匯兌可以充分掌握,不易受到人民幣、美元間匯率波動的影響。林昌亮特別舉例指出,現在若要從台灣匯款到大陸,必須先在台灣將台幣換成美元,不論匯款金額大小,匯款到OBU需歷經1到2個小時,但是若經第三地進到大陸,則至少需歷經1天。在費用方面,匯款進大陸的手續費每筆為10美元,第三地銀行則收25美元以上,粗略估計,每筆匯款至少需付出35美元以上的手續費。除了手續費,以此匯款流程來說,台商也須承受多次的匯兌風險。林昌亮表示,從子公司轉存到國銀的OBU分行,必須歷經一次台幣和美元間的轉換匯差風險,資金到達大陸後,則必須再從美元兌換成人民幣,這是第二次匯兌風險。簽訂MOU對於開放人民幣業務,其實沒有直接幫助,必須簽訂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並簽訂兩岸人民幣清算協定,才能確實提升兩岸匯款效率。但若能順利簽訂協議,兩岸匯款當日即可到達,成功解決資金「在途」問題。
#@1@#另外,不用透過第三地銀行轉入,每筆手續費可由現行的35美元,減少至10美元,大幅減輕大陸台商的匯款成本。而新台幣直接兌換成人民幣,則可降低中途需轉換成美元的匯差風險。林昌亮分析,若能確實開放外銀登陸及人民幣業務,台商可以在大陸當地直接與本國銀行往來人民幣存放款業務,因台商多為赴大陸投資前,在台灣已有深厚基礎,本國銀行對於台商的瞭解,其實較大陸當地銀行更為深入,對於存匯及放款等業務,將可提供更為優厚及便利的條件,且可以維持更長久的互信往來關係。此外,林昌亮也建議,目前台灣對大陸匯款並無管制,但是大陸境內款項要匯出,會受到大陸外匯管制,對此,他建請政府與大陸當局協調,研議部分放寬的措施,便利台商兩岸資金調度。另外,目前台灣本地銀行雖已開放人民幣現鈔兌換業務,但每次兌換金額只有2萬美元,建議主管機關進一步放寬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