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ECFA的全名為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中文名為「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簽訂的對象為中國。歷史源由.2008年 中華民國總統候選人馬英九列入競選政綱,提出簽訂兩岸經貿互惠協定。.2009年1月 中國國民黨與多個工商團體呼籲政府儘速與中國簽訂綜合性經濟協定。.2009年11月16日 下午金管會主委陳?宣布,台灣與大陸金融監理機構下午6時已同步在台北和北京簽署金融監理合作瞭解備忘錄(MOU)。.2009年12月20日 第4次江陳會,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將納入協商議題。.2010年 江陳第4次會後ECFA將正式進入協商時程。ECFA的可能內容根據陸委會發表的政策說明,ECFA可分為2部分,即所謂的「早期收穫」(Early Harvest Programme)以及世界貿易組織(WTO)與自由貿易協定(FTA)規範的「貿易正常化」事項。另外,牽涉到貿易正常化,應該還會針對兩岸產業的市場准入問題提出討論,但對於詳細內容,則未著墨。陸委會僅指出,ECFA是兩岸經貿發展的「路線圖」,未來可能納入討論的方向,包括貨品貿易(關稅減讓與非關稅措施)、服務貿易、投資保障、避免雙重課稅、商品檢驗檢疫、智慧財產權保護、貿易投資便捷化、防衛措施與解決爭端等。根據行政院陸委會的說法,ECFA將朝著循序漸進的方向進行。也就是說,在簽訂協議之後,急的部分可以先談,例如早期收穫名單,可以因應東協加1,提前在2010年就生效,先與對岸進行協商關稅減免。然而,貿易談判是對等的,若中國開放市場,台灣也可能必須對等開放市場,其中包括金融業與農產品以及許多高度敏感性產業開放與否,都可能成為雙方談判議題,後續討論可能會耗費經年。
#@1@#簽訂ECFA的效益根據陸委會的說帖,簽訂ECFA的效益為:.有利出口及就業:使台灣不受東協加1或東協加3的關稅減免影響,產業不至於外移,可以保住就業人口。.有利台灣產品競爭力:透過ECFA與中國大陸進行關稅減免與市場准入談判,使台灣廠商可以獲得平等待遇。.保障台商在中國的權益:透過洽談投資保護、避免雙重課稅、智慧財產權保護、商品檢驗檢疫等,維護台商權益。.協助弱勢產業:ECFA不是FTA,陸委會指出,政府將協助洽談延緩台灣弱勢產業開放時間與條件,保護台灣弱勢產業。ECFA有爭議的部分.決策透明度低:目前對ECFA批評最多的在於ECFA的影響層面似乎很大,不過,政府對此仍未提出詳細的說明。執政黨的說法是,要避免台灣自現底牌;不過,反對人士指出,此一政策為重大公共政策,對於其衝擊與個別產業的影響,卻從未有大規模而詳細的評估,將使台灣經濟陷入險境。.執政黨已先暴露談判底線。.執政黨的期望,未必是中國願意給的。.馬總統指各國簽訂FTA,都沒有公投確認。但反對人士指出,各國簽訂關於有爭議,或者牽涉經濟整合的相關協定,通常會舉辦公投以消弭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