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在買保險的時候會選擇有「實支實付」的醫療險,避免保了卻領不到的狀況,金管會22日修改相關草案,明確規定,未來若要調漲個人健康險的保證續保,保險公司必須完成以下三個程序:一、向金管會提出申請核准;二、在漲價前三個月,必須以專人或電話通知保險投保人;三、保險公司的內部稽核單位需確保遵守漲價規定,並由總稽核官出具聲明書,方可實施漲價,最早在10月底前實施。
宏泰人壽在2018年底推出了名為「薰衣草醫療險」的實支實付醫療保險產品,然而不到三年的時間,於2021年,保費大幅上漲,引起了保戶和保險業務員的不滿,並受到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的罰款,最終「凍漲」,然而到了2022年底,宏泰人壽再次提出保費調漲,迫使金管會再度修改相關規定。
由於早在2022年初曾經修正了「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為避免漲價爭議,保險公司在隨後推出的健康險產品中,要求客戶簽署告知書,表示已經知悉「不保證費率」,即未來可能漲價,當保險公司決定漲價時,就無需再次通知客戶。
因此這次的重點在於2022年3月前銷售的健康險產品。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指出,過去業務員可能在招攬客戶時並未清楚告知客戶,如果現在不進行明確的通知再次漲價,後續可能需要處理更多的爭議,這將導致更高的成本,因此金管會要求保險公司在漲價前三個月,必須以專人或電話通知保險投保人。
其次,在實施漲價前,仍需經金管會審查。金管會要求,漲價的審查資料必須涵蓋自保單銷售以來的所有資料,例如如果保單已銷售了30年,那麼需要提交30年的損失率等經驗資料,金管會認為,業者不能以「未建立資料」或「遺失資料」作為免除義務的藉口。蔡火炎解釋,健康險在初期銷售時通常損失率較低,但隨著保戶年齡增長,損失率也會上升。如果業者僅考慮後面幾年的損失率來進行審查,那麼只會看到近年來的高損失率,而沒有看到早期的盈利情況。因此金管會希望將整個保單期間的資料納入考慮,以確保對保戶更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