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練,我其實沒認真運動,但照妳說的光是改變吃,就瘦了三公斤耶!」想要減肥,飲食占七成是大家都知道的事,但這七成如何執行,卻不是人人都清楚。「我是不是該去買雞胸肉自己煮來吃?」學生每問到我總是回答:「你又不是要健美比賽,絕對不要放棄美食的權利,愈禁吃愈容易破戒,千萬不要揠苗助長。」順從身體的渴望而不是放縱,在滿足需求的同時,可以「技巧性」的選擇吃什麼,來降低過多熱量累積成體脂肪。「飢餓中樞」位於間腦的下視丘,腹外側核控制「飢餓感」,腹內側核則是「飽足感」。當腦神經元測得血液中葡萄糖濃度降低時,就會發出信號刺激下視丘,而想要進食,如果克制不吃讓血糖低於二.八毫摩爾/升時,就會造成短暫腦功能下降,例如容易忘東忘西,忽略而持續低血糖的話,更會讓腦細胞死亡,所以壓抑後會吃更多,是身體的求生本能,同時也影響情緒低落,所以心理學家Roy Baumeister在《增強你的意志力》書中說到,想瘦身有三件事:一、絕不節食,二、絕不放棄巧克力或任何食物,三、絕不把「體重過重」和意志力薄弱畫上等號。改變吃的「選擇權」「我的工作是電腦工程師,半夜一、二點寫程式時,會覺得餓,最方便的就是泡麵了。」曾有二十六歲、一一七公斤上瘦身班學生「必須」每天吃宵夜,我鼓勵他繼續這個三年來的習慣:「你一邊上課,還是可以一邊吃,但你非得吃某種特定口味嗎?」他說:「其實我只要有熱熱的湯就好,什麼口味都行。」我告訴他:「那你可以吃XXX的泡麵,盡量選擇海鮮口味,熱量最低二九二卡。」這比他原本常吃泡麵,XX牛肉麵一碗五七七卡,足足少了二八五卡,等同於他跑步機跑一個半小時所消耗的熱量。「那你喝多少湯?」我追問。「全部喝光啊,我想說不要浪費,免得還要倒進水槽。」他回答。「整碗五七七卡,湯大約占二五○卡,你喝一半就少了一二五卡,相當於跑步機跑一小時。」他一聽覺悟:「那我其實喝三口湯就好了。」我說:「覺得不滿足吃完後再喝杯溫水吧!」結果,第一個月還沒開始正式上運動課,改變吃泡麵的「選擇權」,就從一一七公斤降到九十九公斤。從泡麵品牌(某些品牌熱量較他牌高)、口味(牛肉、排骨熱量最高,平均五百卡以上,雞肉平均四五○卡,海鮮平均三百卡)、麵體(油炸熱量最高,非油炸次之,冬粉、米粉熱量最低)、碗麵或杯麵,到喝湯的多寡,都會影響多餘熱量累積成脂肪,而選擇零食,特別要注意食品標示,吃完整份控制在三百卡上下的種類較佳。零食一份熱量不超過三百卡「我每天中午吃完飯,到了下午三點會餓,會想吃甜食怎麼辦?」一位小學女老師有這樣的困擾。「妳去量販店採買,選擇吃完一份熱量在三百卡的,會發現愛吃的、常吃的都超過四百卡甚至五百卡,那種就盡量不要選,除非和同事一人一半分著吃。」魷魚絲、蒟蒻、海苔、果乾、杯裝果凍等,相較於餅乾類的熱量來得低,是嘴饞飢餓時的好選擇。在五花八門的零食裡,聰明的「偷斤減兩」,就像是在菜市場殺價一樣,滿足吃甜食的慾望,又可以減少不必要的多餘脂肪囤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