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千萬人次的點閱,讓整個部落格熱鬧非凡,版主的收入也直線上升,每天要逛上百個部落格的EmailCash台灣區經理于文強表示:「有一堆廠商抱著錢想找部落格登廣告,問題是你的部落格夠紅嗎?」部落格大概從2001年開始興起,使得廠商也從傳統電視、雜誌廣告之外,尋求網路廣告,舊式的網路廣告都會去跟入口網站買看板(banner),後來發展到買「關鍵字」廣告,出的價格越高者在關鍵字搜尋排名就越前面,冷門的1個字也要3元,熱門的字像是拉皮、美容等等,1個字要到400元。
#@1@#于文強指出,由於部落格的屬性相當集中,相較於入口網站、關鍵字的撒網式行銷,部落格的廣告顯得精準且針對目標群,因此被廠商看中,雖然這個市場還沒有被具體化,但是「部落格經濟已經形成!」以《那些好女孩不懂的事》連5個月榮登誠品暢銷書排行榜的作者女王,即是成功代表,辛辣的批評、獨到的觀點並號稱要讓「壞男人混不下去」的她,因部落格成了知名人物,接著出書,甚至從網路世界躍上電視媒體;現在許多部落客如米滷蛋、彎彎、貴婦奈奈等都正在走紅,累計的人數高達上千萬甚至1億人,其中很多人因為部落格的成功乾脆放棄原來的工作。「部落格不是光靠人氣高就算成功。」于文強要許多部落客不要掉入人數的迷思,衝高人數其實很容易,辣妹每天放清涼照就可以,但是,很可能隨時出現另一個辣妹,女王則強調「不要為了人數而衝人氣,很多人跟著時下熱門議題發揮,但新聞一過熱潮也消散。」他們不約而同的指出,唯有對讀者有價值的文章,才能留得下忠實讀者。于文強以曾經奪得「百萬部落客大賽」的貴婦奈奈為例子,高學歷又是心理諮詢師的她,表達能力很能夠打動人心,像是大家的心靈導師一樣。其他像彎彎、米滷蛋、輔大猴、四小折、海豚男的畫,都很平易近人,這些都是廠商找代言、下廣告預算的熱門人選,看得出來身為部落格主必須有能力以及不斷創新的點子,「這些部落客將很多生活上的細節發揮得淋漓盡致,這就是功力。」「廠商的廣告預算為什麼會給他而不給你呢?」舉辦過「百萬部落客」大賽的于文強從成功的部落格中歸納出10招「必勝技」,是部落客想走紅所必須做到的10點建議。
#@1@#于文強表示,部落客應多認識廠商、讀者和勤於曝光,藉由自己的部落格建立人脈資料庫,並常常和記者、公關公司保持關係,隨時提醒他們你的存在,人氣越來越旺的時候,公關公司需要一些部落客就會想到你,「養兵千日用在一時」。女王說:「很多人的部落格人氣比我高,但為什麼書沒有賣得比我好?」差別在女王會勤上其他的媒體,尤其當出書而到處宣傳之後,部落格人數倍數成長,可見很多人是從看到了書、電視後認識了自己。
#@1@#「部落格是新的媒體行銷通路。」于文強解讀網路廣告是一直演變,廠商不斷的追求最有效的廣告,部落格時代來臨,很多企業都會願意高薪聘請很多軍師和將軍來打贏這場行銷大戰,而部落客就是擔任這些角色的最佳人選,找部落客來代言已成趨勢,現在很多知名的部落客出去玩,例如去日本玩,可能是日本旅遊局給的預算,回來之後請部落格主發表遊記在自己部落格上面,這種例子不少,企業已經準備好要給,你還不拿?
#@1@#有些人寫到一半就中斷了,即使開始寫得再好,最後也是前功盡棄。女王要求自己每個禮拜一定要寫個1、2篇,「要不然一定會被人遺忘!」于文強則說,3分鐘熱度的人一開始可能很有衝勁,文筆也不差,但熱情耗盡後自然寫得不好看,人氣也就渙散。另外有人也寫得很好,但是發現要寫得更好需要花更多時間,部落格主覺得不划算,就中斷了,「若無法轉換成金錢,就會跟現實衝突,最後容易淪為放棄。」于文強引用《從a到a+》書中的理論,熱情、專長、經濟回饋缺一不可,所有會走得久的部落格主,都是同時擁有這3項元素,若想把部落格當成事業,一定要維持3個圓圈交集點,安於現狀的人容易被淘汰,就算再怎麼逆勢、受批評而感到挫折,也要比鮭魚勇敢。
#@1@#很多部落客在寫的時候,並不清楚自己的東西有沒有人要,也不知道自己的作品價值何在,于文強說:「清楚自己的價值,先定價才能談漲價,勇敢販賣你的才華。」于文強舉例說,找工作去面試的時候,也要提出自己希望的待遇,部落客面對廠商,你可以直接講出自己的價碼。例如廠商要部落格主寫1篇廣告文,A咖的部落客大概有1到2萬元的行情,沒有名氣的人要自己去定價,例如200元,這對廠商來說實在太便宜了,一定會找上門來,「有時候就算喊到5千元,如果你寫的東西很好,企業主還會覺得很划算。」
#@1@#「部落客真的想跨出去,要學會用別人的角度看事情。」很多部落客每天只寫一些吃飯刷牙等平凡無奇的事,遇到這種部落格于文強馬上就「轉台」,因為對網友沒有幫助的事,根本不會有人想看。他反問部落格主,有沒有想過出錢的人想要什麼?讀者又想要什麼?想拿到廣告預算,部落格主就想像公司派你負責寫部落格來做行銷,自己寫的東西至少要讓老闆喜歡。女王表示,每個人都在寫愛情的主題,但千萬別寫得太深奧,感情抒發得太曲高和寡無法吸引網友,「你覺得自己懂,但是別人不一定看得懂,別老是活在自己的小世界裡面。」
#@1@#永遠滿足或者超越別人對你的期待,人們覺得物超所值,才能永續經營。于文強指出這裡所謂的「別人」包括了企業主和網友,對出錢的廠商來說,付廣告費給你是希望能帶來流量,幫助曝光,廠商若要你寫500字影評,結果你寫了5000字,那麼下次鐵定還會找你;對網友來說,部落格最好每天更新,「免得網友一個禮拜等不到,兩個禮拜等不到,最後就不來了。」 女王則從滿足網友的角度出發,她表示所謂的養粉絲(fans)不是在部落格上發表一些獨家、內幕消息,而應該和星巴克一樣,去經營一種氣氛。
#@1@#在《紫牛》一書中所指出的「你的產品就是你的行銷」讓于文強非常認同,應用在部落格行銷中「你的產品就是你自己和所寫的文章」,他強調這不是一場部落格的比賽,而是一場個人品牌的比賽,像以翻譯魔戒起家的朱學恆,現在可以在部落格上盡情發揮是因為具有獨特風格;「在沒有部落格的年代,會紅的人還是會紅,可見是個人品牌的問題。」 在技巧上,女王表示部落客應定位明確,不要想什麼都寫,「要做到人家一談到什麼文章,就直覺的想到你這樣的境界。」她指出愛情話題很多人都會寫,網友為什麼要看你寫的呢?因此部落格主要很有自己的想法,讓人直覺想到愛情的文章,就要想到誰。在文字求有特色、差異化、識別度要高,「擁有自己的tone調,讓人家一看到文章就知道是你寫的。」
#@1@#在部落格行銷市場中,80%的廣告預算下給A咖部落格,像是貴婦奈奈、女王、彎彎、四小折、癮科技等等,于文強建議部落格主應主動去認識其他優秀的人,不但可以見賢思齊,還可以了解廠商行為,甚至給自己帶來機會,如果只是一個人悶著頭寫,根本不知道廠商還會送部落格主產品或者招待出國等;「多接近贏家,因為他們會讓你變得更優秀。」
#@1@#「很多部落格爆紅,是因為它提供了實用性。」米滷蛋、彎彎、四小折、海豚男的成功,讓于文強體會滿足網友需要所得到的回饋,因為他們提供了熱門的msn用圖而走紅,有些部落客則挑了熱門主題如超級星光大道裡面的主角來發表Q版msn用圖,有些則是畫王建民紀念賽事msn圖,一個好的部落格主要能隨時掌握網友的需要,好還要更好。
#@1@#從電影《海角七號》中可以知道,好作品不用多,一部就夠。像是對男主角范逸臣來說,演的戲不用多,一部就夠了,對導演魏德聖也一樣。所以于文強指出「部落格要成功,寫出好文章便是一切。」99%的人卻做不到這點,有人追求網頁功能多彩多姿,結果打開個網頁要花掉一分鐘,還有音樂跑出來,「問題是現在的網友越來越沒有耐心了,誰要在電腦面前等啊!?」于文強還說,沒有內容的人,就算很會行銷自己,跑去立法院脫光衣服,記者來拍一拍,結果大家上去你的部落格一看,沒有什麼內容人氣就會散去。
#@1@#除了10點法則之外,女王還提供經營部落格常遇到煩惱的解決妙方。首先,被網友謾罵是許多部落格主的共同經驗,「怎麼辦?該回嘴嗎?對方是什麼來意呢?」女王請部落格主先放心,其實被罵代表你的價值,但若是被罵得很惡劣,難道代表自己很有價值?「當然不是這樣,不要回應,不要給對方舞台,讓大家知道這是你的地盤。」一般來說,版主不回應,自然吵不起來,但若有粉絲幫你對罵回去,要勸架,女王強調,要讓網民有點親和力,但是又不可以讓他們為所欲為。再者,請部落格主不要用負面批評字眼,很多人若順應某些社會事件,指名道姓的罵,甚至是人身攻擊。女王指出這個部落格的人氣可能一下暴增,但事情過後人氣也沒有了,「而且廠商真的要找人代言,不會想找負面形象的人。」最後,女王建議部落格主記得給自己取個好記的名字,但是不能是「菜市場」名字,像Jerry、Vivian之類的,例如很多人叫做「雪莉」,但是在搜尋網站一打,就冒出一大堆的「雪莉」來,誰認得你?廠商又怎麼找你給贊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