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與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一場針鋒相對的對話,讓長久以來高房價議題再次刺痛年輕人的心扉。我們都曾年輕過,也曾飽受租屋之苦,也或多或少買過一、二次房子;眾所皆知,租屋雖然負擔較小,不過經常搬家的日子實在不好受,至於買房之後二、三十年間,每月貸款負擔超過30%,台北市更超過60%,即使是雙薪家庭每月收入也得超過十萬元,才比較有能力負擔得起。
更何況一旦購屋,往後二、三十年得省吃儉用,犧牲生活品質,有時為子女教育支出,還不敢輕言出國旅遊。試想,有誰會心甘情願的將每月辛苦賺來的錢三分之一用以繳付房貸,更何況房價愈漲愈高,薪資所得永遠追不上房價,如再扣除物價因素,幾乎無法兼顧生活品質,更甭談奉養父母!
這也難怪一般年輕人對於高房價、高房價所得比與高貸款負擔率怨聲連連,有關這些問題顯然不是高官俸祿以及沒有買房經驗的人得以體會其中酸甜苦辣!
其實,邱立委一月五日於臉書發文表示,最近內政部公布的2020Q3「房價負擔能力指標」,全國高達36.76%,台北市更高達61.14%,新北市也攀升至48.63%,其次,台中市在近年房價逐漸高漲情況下也高達39.91%,至於桃園市、台南市、高雄市分別為31.72%、30.15%、30.58%(詳請參閱附圖),也都突破30%關卡,跨越了國際衡量標準的合理負擔率門檻。
各都多數為30點多%,本質上不至於太嚴重? ─應與房價所得比、薪資所得相提並論
就內政部次長所說「各都多數為30點多%,剛跨過合理負擔的門檻,本質上不至於太嚴重」,可能也正印驗長輩常說的「沒負擔家計,不知持家難」這句話;其實,天龍國有不少人含著金湯匙出生,與世代務農,出身偏鄉背景的感受截然不同,既不知天下事,哪知民間疾苦!
其次,縱然主管機關一再強調興建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與推動都更、危老,可就供給面協助弱勢逐步解決居住正義問題,惟多年來政策效果並不彰顯,因此,就最近房價負擔能力議題而言,一般年輕人的感受必然最深,其因在於政策方向對不對?而非辯論口才好不好!
如何實現居住正義之政策目標?
─應重新檢視社會住宅與包租代管政策方向是否正確!
因此,就房價負擔能力議題而言,應重新檢視以下各相關重要問題,積極研擬對策為宜。
1.討論房價負擔能力時,應與房價所得比以及薪資所得相提並論,較能真實反映一般民眾房貸負擔能力。
2.全國60%縣市超過30%門檻,主要原因在於歷年房價幾乎都是漲多跌少,而更重要的是,薪資所得卻長期偏低。
3.農業縣的後遺症勢必愈來愈嚴重,由附圖資料顯示,貸款負擔率在30%以下之縣市,包括苗栗縣、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澎湖縣、基隆市、新竹市與嘉義市等八縣市,不過這些縣市貸款負擔也都超過20%,尤其是在人口老化愈來愈嚴重情況下,未來是否會出現日本偏鄉空屋乏人問津情事,實應儘早深入探討研擬因應對策為宜。
4.針對台北市與新北市貸款負擔率高達61.14%與48.63%問題,除租金補貼之外,更應積極推動都市更新與危老重建,以期逐漸增加供給量,兼以抑制房價。
5.應格外注意台中市、台南市與高雄市房價炒作後遺症,俾免大量推案,徒增大量空屋餘屋。
6.為實現居住正義之政策目標,應重新檢視社會住宅與包租代管的政策方向是否正確。
圖/2020Q3全國與各縣市房貸負擔率比較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