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台灣的的生育率連年急降,到去年已比少子化最為嚴重的日本還有過之,因此今年的經續會中就做出重要的決議,要相關部門提出具體辦法。勞委會勇拔頭籌,通過修訂「兩性工作平等法」,將申請兩年育嬰假的優惠,從原本30名員工及以上的企業,放寬到澤及所有更小型的企業。
#@1@#依據勞委會的估計,原先的辦法只嘉惠326萬勞工,一旦修法成功,會立刻擴及另外211萬勞工。影響面如此巨大的德政,幾乎讓全國所有的家庭一體受惠。但從這個好消息宣布以來,我們卻反而聽到全國一片罵聲。不僅直接受到衝擊的中小企業雇主反應激烈,說出「中小企業生存不下去的話,最後受害的還是勞工」這麼沉重的心聲;那211萬政府一心要照顧的勞工也不領情,因為在今天如此險惡的職場中,誰敢相信,兩年之後還能回復原職?更多人反而憂慮,當政府又給女性勞工這一個額外的特權之後,中小企業的雇主會不會更懼於雇用女性勞工,讓她們連享受申請育嬰假的機會都不可得。數字會說話,在過去只適用於30名員工以上的較大型企業時,理論上員工數量愈多,雇主運用愈有彈性,因此有一兩位勞工請兩年的育嬰假,應該比較容易調度。
#@1@#但事實上在326萬勞工中,去年只有1989人申請育嬰假。如果仔細查核資料,我們相信其中多數一定是受雇於公營事業、公家單位,捧著鐵飯碗的勞工;然而同一年請領勞保生育給付者則高達7萬7千多人,將近其40倍,而且有3萬7千位女性勞工是離職回家養育幼兒。因此,當勞委會為了響應提高生育率的呼籲,要嘉惠那些辛勞的媽媽勞工,擴大育嬰假實施的範圍,他們真心相信會有比1989更多的勞工來申請嗎?如果小企業的勞工一點都得不到好處,反而其中部分還因而被企業饗以閉門羹,那些食民之祿、高喊為勞工造福的官員們,不會感到些許慚愧?如果官員們家中也有一心兩用、工作與家庭兼顧的媽媽,他們應該知道這些媽媽深心切盼的,就是可以找到有力的幫手,分攤家務與照料幼兒的重擔,讓她們可以安心的保住飯碗、分擔家計,或者發展自己的事業生涯。不過,在今天聘請家庭保母動輒花費數萬元的現實下,少有人敢存此奢望。退而求其次,能在分娩後有幾個月的時間稍事休養,讓新生幼兒在母親懷裡安心哺育,然後找到方便又放心的托兒所,在經濟能力許可之下可以安心工作,毫無後顧之憂,也是萬幸了。今天勞委會對大多數人如此迫切的需求完全視若無睹,只是高喊那些惠而不實的德政,是看不見,還是不想看見?那些媽媽勞工的需求其實沒那麼奢侈。廣設托兒所已是陳年舊事,迄今未見蹤影。至於分擔育嬰工作的保母,只要開放育嬰外勞,每月再略事補貼,那7萬多媽媽就各個笑逐顏開了。人在公門好修行,掌控公權力者只要稍用點心,不知可造福幾許;何必再虛聲吆喝育嬰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