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已成為2006年下半年以來最熱門的話題,雖然過去多以高科技企業為標的,但事實上也已有不少私募基金展露對國內金融機構的高度興趣,極有機會讓國內金融生態產生有趣的消長。外界普遍對於私募基金又愛又怕,因為它流動迅速,也因為其背後金主的背景難以查證;但若將私募基金列入廣義的「外資」一環來看的話,台灣的經濟發展與外資動向其實密不可分。先從外資的投資行為與目的來看,最早外資主要進行「生產事業」的投資,外資本身也是跨國性的生產事業,來台投資的目的係設置生產基地(如TI、Philip),因為當時台灣人力等各項生產成本低廉,成為不少跨國企業海外工廠所在地的首選。到了後期,國內證券交易市場日漸活絡後,外資轉變成以「財務投資」為目的,形成所謂的「資金行情」,進出台灣資本市場,生產事業則逐步撤出,轉移至人力成本更加低廉的中國或其他新興市場。這種「生產利基」與「財務操作」、「長期經營」與「短期進出」的差別,基本上是隨著全球經濟潮流與國家經濟發展而變動,唯一不變的最終目標,就是「要獲利」。再從資金型態來看,「跨國籍生產事業」是投資生產事業最主要的資金來源,明確且可追溯;當投資標的轉為資本市場,各類型的「傳統基金」則成為主力,例如退休基金、投資型基金;近來,結合傳統基金、巨富個人及家族、私人銀行等資金並以併購為主要投資手段的「私募基金」躍升為新主流,更強化資金流動全球化、快速化的特質。回歸外資整併金融單位的主題,不論是渣打銀行併新竹商銀、花旗銀行併僑銀,外資之所以對小型金融機構有興趣,眼前最看重的並非經營獲利,而是「投資成本」。對外資來說,透過管理與整頓,長期仍有投資獲利的機會,更重要的是,把小型金融機構當作「試金石」,一旦整併成功,對未來欲整併大型金融機構,會是強大助力。自二次金改以來,國內金融機構不斷整併,形成大者恆大的局勢,但因新巴塞爾協定(New Basell II Accord)的實施及政府為穩定金融市場,均要求金融機構未來必須提高自有資本比重,使得私募基金引入的機會大增,對金融環境的改善應有正面助益,而小型金融機構也有可能借重外資之力,一則提高自有資本適足率,一則引進先進的金融機構經營模式及管理制度,藉以改善資產品質及經營能力。就經驗而言,私募基金所引入的不僅是資金而已,還包括人才、管理know-how等等。外界對於私募基金最大的疑慮是「只想獲利,而不經營」,但「追求投資行為的獲利」並不等於「賺取不正當利得」,要如何吸收私募基金之長、避免私募基金之短,應是金融機構、主要股東及政府多加思考之處。政府監理及政策方向若能一致,使企業的投資決策有所依據,相信台灣在歷經二、三十年的發展後,已足夠成熟來面對私募基金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