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於2001年的年代數位媒體,是國內第一個在網際網路上提供電視播送、影音部落格的網站。因應Web 2.0時代的來臨,年代數位媒體在2007年進行公司改組,把平台業務開發與營運B2B部分交由新成立的亞吉歐數碼公司經營;至於B2C與C2C,則由我視傳媒公司掌舵,年代數位則扮演行政資源協調指揮的角色。Youtube在2006年被Google以16.5億美元的天價收購,這一則新聞,可說是網際網路產業在2006年最勁爆的話題,也顯示影音部落格未來的潛力;只是,同樣經營影音部落格,我視傳媒卻強調自己不做Youtube第二。在接受本刊專訪時,我視傳媒營運長徐人強暢談公司經營的方向及規畫,以下是專訪紀要。
#@1@#《理財周刊》問(以下簡稱問):為什麼年代數位要將我視傳媒獨立出來?徐人強答(以下簡稱答):其實,年代數位從成立伊始,都處於試作階段,目的是要把所有機制及功能完善化;要開店,總要把所有的裝潢、人員教育訓練、相關配套規範如訂價等都規畫好,才可能順利開店。包括頻寬,整個系統軟硬體的調校,都必須做到最佳化;而且,還要找到能夠賺錢的營運模式,不光只是Vlog,包含整個年代數位其他單位的商品,都一樣;會選在2007年獨立出來,就是覺得已經可以開始了。獨立公司的主要原因,其實是為了方便業務運作及落實市場定位,跟資金沒有關係;而且,如果用原來的年代數位,很多人會一直以為我們跟電視台有關係,其實是沒有關係的。問:我視傳媒目前似乎以Vlog服務為主要營運項目,跟Youtube有甚麼異同?答:其實我們開始提供「I'm Vlog」這個服務,比Youtube還早一個月,主要還是源自於董事長邱復生的構想。我們雖然提供跟Youtube同樣的服務,但因為在不同的舞台,市場規模也不同,所以,Youtube能成為全球第一,而我視傳媒現在的目標,則是定位在整個華文市場。問:Youtube既然已是全球第一,我視傳媒只把目標放在華文市場,未來,如何面對Youtube的競爭?答:雖然,網際網路強調全球性;但是,只有技術可以達到全球化;至於市場經營還是有區域限制的,並不是全球第一或美國第一,就可以在其他市場無往不利。其實,在影音的世界,文化區隔更嚴重,對華文市場,或更廣義的漢文化市場如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受到漢文化影響的國家而言,Youtube的首頁全是外國人,其實是很沒親切感的。我們是像Youtube,但我們不只是Youtube。說穿了,Youtube只做兩件事,就是影音上傳跟分享;我們則是會更著重於Video的應用。例如,Im.tv另一個服務「叫賣王」,還有剛剛上線的「影音討論區」,就是我們將Video擴大應用在線上購物及社群經營的領域,這些都是Youtube所沒有的。
#@1@#問:光靠文化所造成的親切感,就有助於我視傳媒未來的經營?Youtube如果也推出中文版進軍華文市場,我視傳媒又該如何因應?答:如果,I'm Vlog跟Youtube只是文字或使用介面不同,差別就不大了。但是,我強調的是一種影音感受,這種衝擊非常大。早期西洋歌曲在國內市場是很紅的,但我們自己本土的藝人起來後,現在誰是一哥?誰是一姐?這個產業是和文化息息相關的。至於如何面對Youtube的競爭,我相信Youtube當然也會有中文介面,只是,對台灣的網友而言,單單改中文介面就夠了嗎?Y網頁上不但都是我們感覺很不熟悉的外國人,網友也根本不能理解影片裡的文化,再加上大部分的影片口白也都聽不懂,根本無法了解發生什麼事情。問:所以,你覺得你已經抓到Web 2.0時代的經營訣竅了?答:我覺得I'm Vlog確實已經捉到了。I'm Vlog首頁在今年1月11日進行改版,就是要把Web 2.0的精神帶進來。改版前的流量大概每天140萬人次左右,現在一天平均已經有200多萬,我相信還會繼續成長。比方說,改版前的首頁有個「推薦影片」,由媒體告訴你要看什麼,這就不符合Web 2.0的精神。改版之後,改由網友共同推薦,告訴其他網友,什麼影片好看。最重要的是人氣排行榜,就是影片的瀏覽次數排行榜,不需要編輯來告訴你該看什麼,也不用推薦,電腦直接算出來最多人看的影片是什麼。Web 2.0的精神最重要的就是「去中心化」,我覺得現在的I'm Vlog正朝這個方向前進,否則,人氣也不會一直往上衝。
#@1@#問:未來的主要獲利模式會是甚麼?答:最能反映人氣價值的獲利模式還是廣告;因為,有流量才會有地位,我來的時候,I'm Vlog是全台46名,現在是21名,如果能進入10幾名,甚至前十名,會沒有地位嗎?當然我們也不能光靠流量;因為,現在的網路廣告絕大部分都被雅虎奇摩拿走,因為雅虎奇摩的瀏覽量最高,到達率最多,廣告主會覺得把廣告放在那 ,就算價格比較高,但可以覆蓋到比較多人,可能還是划算的。只是,我覺得廣告不只是「廣」而已,「準」也是很重要的;而且,網頁的瀏覽次數多,並不能代表廣告被點閱或瀏覽的次數多,我們必須提供更精準、更有效的廣告模式,才能跟雅虎奇摩這些大型入口網站競爭。比方說,我們就提供一種嶄新的網路廣告模式,會在網友點閱的影片前面播放,而且是同一個視窗,所以網友一定會看到這個廣告。更重要的是,很多人看完影片之後,還會重複再看,我們自己的統計是6次,也就是說,一個人會看到同一個廣告6次之多,相信對效度會有幫助。目前,台灣只有我們從事類似的廣告,看起來沒什麼了不起,但只有Vlog能做。所以,包括廣告呈現的形式,影音上傳的互動特性等,都是我們的優勢。而且,相對於文字或圖片,影音在網際網路上的技術應用更為複雜。如何讓影音從上傳開始,到可以在網路上被搜尋,最後播放,我們有完整的技術專利,同時,我們具有媒體、影片及影視產業的人脈,所以,比其他網站更有機會做出整合性的、跨媒體的廣告活動專案,這是未來面對其他競爭對手最大的利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