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稅於2016年上路後,高額的稅負,讓「送房」不如「送現金」,不過,近幾年,夫妻贈與的案件,以及其他避稅規劃,又讓贈與年移轉棟數突增。
過去很多父母買房送子女,有很多是為了節稅規劃,但自從房地合一稅在二○一六年一月一日上路後,就稅負規劃及子女日後售出的課稅來說,「送現金」比「送房」還划算;但根據統計,近年房屋贈與移轉的件數不減反增,讓人大表意外,難道這些人「瘋了嗎?」
送房贈與件數年增四.四%
住商機構指出,依據內政部最新贈與及繼承移轉量資料,今(二○二一)年首季跟去年同期相比,全國贈與移轉量為一萬三八一七棟,增加四.四%,創六年同期新高,而全國首季繼承移轉略減○.七%,但仍維持一.四萬棟的移轉量。
住商機構旗下大家房屋企劃研究室主任郎美囡指出,綜觀六都第一季贈與件數的移轉量,雙北依然是送房大戶,新北市贈與量居六都之首,首季贈與移轉二九○一棟,年增四.五%,台北市有二七二三棟,小幅增加○.七%;不過,贈與增幅最大者為台中市的一三.八%及桃園市的一○.二%,這兩都雖然贈與量都不到二千棟,但成長顯著(表一)。
房地合一稅的威力有多大?郎美囡統計近十年的贈與及繼承移轉棟數的資料指出,由全國暨六都房屋贈與移轉量(表二)可以發現,贈與件數從二○一二年的四萬六九五二棟,隔年一下子跳至五萬一六八三棟、五萬五三一七棟,再至二○一五年的最高峰的五萬五五三一棟。
房地合一稅於二○一六年上路後,該年度的「送房」棟數急降一萬棟,只有四萬一七一六棟,而二○一八年至二○二○年約維持在四萬三千多棟。
但若由全國暨六都房屋繼承移轉量(表三)可以發現,在二○一五年前都低於五萬棟,但二○一六年躍升至五萬一八六四棟,之後,一路攀高至五萬九一○九棟,郎美囡表示,一方面是長輩年紀大了,另一方面是年輕人買不起房,因此,等著繼承的「等房」比例逐漸明顯化。
郎美囡表示,由表二及表三,可以明顯看到「送房」及「等房」的分水嶺就在二○一六年的房地合一稅上路。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經理徐佳馨指出,房地合一稅(1.0版)在二○一六年一月一日上路前,很多父母會買房送子女,一方面也基於「傳承」,另一方面則是「節稅」觀念。
徐佳馨表示,在「房地合一稅」實施前,「送房子」要比「送現金」來的划算;其關鍵在於房子的房屋價值是依據「房屋評定現值」,而土地是依據「公告土地現值」,但不管是「房屋評定現值」或是「公告土地現值」,都低於市價甚多,通常只有市值的三至四成,甚至更低。
所以,以前父母送房給小孩,假設同樣是價值「一千萬元」,若「送現金」的話,扣掉一年二二○萬元的免稅額,父母共同贈送就有四四○萬元後,其餘的五六○萬元,依贈與淨額在二千五百萬元以下者,稅率一○%來算,要繳五十六萬元。
而「送房」的話,假設依「房屋評定現值」或是「公告土地現值」約占四成來說,則以四百萬元扣掉四四○萬元後,因為是負的,就不用繳贈與稅,而讓子女獲得價值一千萬元的房子。
但這套「節稅」的教戰守則,若移轉時間不夠長,又不是自用,很容易被二○一六年上路的房地合一稅「大逆轉」,因為,子女取得市價一千萬元的房子,若其取得成本依「房屋評定現值」或是「公告土地現值」約占四成來說約四百萬元(不考慮其他成本費用),而其日後,假設是以一千五百萬元出售,則獲利一千一百萬元。
依房地合一1.0或今年七月即將上路的2.0版本的「持有期間」長短(不考慮自用因素),分別適用一五%至四五%來課稅,則有一六五萬元至四九五萬元的不同稅負負擔。
反觀,若是送現金一千萬元去買市價一千萬元的房子,日後以一千五百萬元出售,扣掉成本一千萬元,則獲利五百萬元,依持有期間的不同稅率,則約有七十五萬元至二二五萬元的稅負,兩相比較,才有「送現金」比「送房」來得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