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資訊技術與創新基金會(ITIF)昨(22)日發布的報告指出,歐盟《AI法案》(EU AI Act)雖然旨在規範人工智慧的發展與應用,但其廣泛的效力範圍可能對美國的創新能力構成沉重負擔,恐將削弱美國在全球人工智慧領域的競爭力。
這項歐盟法案設定了風險分級機制,對不同風險等級的人工智慧應用施加規範。例如,被認定為「不可接受風險」的系統將被禁用;「有限風險」系統有較輕的規定;「低風險」系統則幾乎沒有限制。然而,對於「高風險人工智慧系統」(HRAIS)則有最嚴格的合規要求。值得注意的是,法案的規範範圍超越歐盟邊界,全球任何將其人工智慧模型或系統提供給歐盟用戶的供應商都將受到約束。對此,有分析指出,這種AI監管方式,恐將限制美國企業在創新上的彈性與投入,進而影響整體產業發展。
美國科技公司是歐盟市場上人工智慧模型和系統的主要供應商,這意味著它們將承擔法案合規成本中不成比例的份額。特別是在醫療保健、關鍵基礎設施、教育培訓、就業和執法等關鍵領域,許多高風險人工智慧系統主要由美國公司在歐盟境內建立。例如,Palantir科技(Palantir,美國科技企業,提供執法單位AI軟體)便向丹麥、德國和荷蘭等歐洲國家提供執法用的人工智慧軟體。
報告進一步指出,AI系統賴以建立的「通用型人工智慧模型」(GPAI)面臨大量監管義務,包括透明化文件、訓練資料摘要、遵守歐盟著作權法,並須向開發者提供詳細資訊。若通用型人工智慧模型的訓練算力超過 10^25 FLOPs,將被視為具有「系統性風險」而受到更嚴格的約束。在預計可能達到此算力門檻的 12 家開發商中,有 7 家是美國公司,僅 1 家來自歐洲。
數據顯示美國在人工智慧領域的領先地位。2025 年 Stanford AI Index report 統計,美國開發了 40 個基礎模型,而歐洲僅有 3 個。Draghi report 也發現,自 2017 年以來,70% 的基礎模型源自美國。目前,美國開發的聊天機器人佔歐洲流量逾 95%。
違反歐盟《AI法案》的罰款最高可達公司全球年度營業額的 7%,且罰款上限是根據全球營收計算。這對美國多元化企業來說,即使其人工智慧業務佔比不高,來自非相關業務的龐大營收也會使潛在罰款金額大幅增加。例如,微軟 2025 財政年度總營收達 2,817 億美元,而人工智慧業務預計營收為 130 億美元,受監管的 AI 部分更佔其營業額不到 5%。然而,即便 AI 業務佔比小,一旦違規,巨額罰款可能讓美國企業用於人工智慧創新的資源減少,也可能因懼怕高額罰款而抑制開創性創新。
相較之下,中國人工智慧公司在歐洲市場的足跡較小,因此面臨的負擔也較輕。2024 年,中國開發了 14 個基礎模型,不到美國總數的一半。在歐洲聊天機器人市場中,中國聊天機器人僅佔 0.03% 的流量。在德國,只有 2% 的公司使用 DeepSeek 或 Qwen 等中國模型,而超過 76% 的公司則依賴美國模型。
ITIF 報告建議,歐盟應簡化其監管框架,並深化與美國在人工智慧政策上的合作,以維持美國企業的投資,並促進歐洲本土生態系的蓬勃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