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周刊記者顏瓊真報導】行政院從去年10月開始「打炒房」,並研議修改所得稅法中,有關房地合一稅「短期持有」的定義,而3月11日的院會拍板通過,「短期持有」從原來的2年內,現改為個人、法人持有2年內賣房將課最高的45%,2-5年課35%,也就是說,持有5年內賣房,稅率相當高。
現行《所得稅法》第14-4條規定,個人持有房屋、土地1年以內者,稅率為45%;超過1年,未逾2年者,稅率為35%;持有房屋、土地超過2年,未逾10年者,稅率為20%;超過10年者,稅率為15%。
為抑制短期炒作不動產,經過討論後,行政院拍板定案的修正內容為:境內居住的個人持有房地期間在2年以內者,稅率為45%;持有房地期間超過2年,未逾5年者,稅率為35%;非境內居住的個人,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稅率為45%;超過2年稅率為35%。
不過,因法令修法得送立法院審議,並經三讀通過後,行政院才會訂出實施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