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周刊記者賴莞文報導】
新冠肺炎本土疫情持續爆發,自5月15日雙北升為警戒三級以來,確診者已破四千例,26日又新增633例本土個案,分別為302例本土及校正回歸本土個案331例個案,及2例境外移入個案,總計635例,確診個案暴增到11例死亡。
從5月15日起由於台灣疫情拉警報,LINE群組紛紛轉傳關於「清冠一號」的報導和影片,上週二(18日)衛福部宣布緊急授權販售能有效治療新冠肺炎的中藥「清冠一號」開賣,一時之間在國內掀起搶購,但有專家認為,沒有處方箋擅自服用,當心身體健康的人也可能吃出病。
前段期間網路謠傳清冠一號的處方簽,包含3個症狀期間與2個恢復期共5個處方藥材清單,藥材可自行在國內藥房購買,每帖價格約60元,也可請藥房代煎,此消息一出,衛服部表示,民眾不可自行至中藥房、網路及其他通路購買來路不明宣稱清冠一號之中藥方,以免誤服不明藥物導致傷害,衛服部重申,國家中醫藥研究所研究團隊在國際新冠肺炎疫情嚴峻期間,於去(109)年研發出之「臺灣清冠一號」中藥方劑,該製劑含10味中藥材,目前已非專屬授權8家國內GMP中藥廠製造。
對於該民眾於網路傳播的「台灣冠清一號(含13味藥材)」相關組成與說明,衛福部表示,是網友透過剪貼網路媒體報導,變更名稱為「冠清一號」,再隨意組合網路上的資訊文字,非關聯「臺灣清冠一號」。另外,其13味藥材中的「生石灰」,具強烈腐蝕性,不屬於中藥;「金」瓜蔞是「全」瓜蔞的錯字;若是未經中醫師診療自行購買藥材煎煮「生附子」毒劇藥,將嚴重影響民眾健康。
衛服部表示,同意已取得「臺灣清冠一號濃縮製劑」外銷賺用藥品許可證的藥廠,可依藥事法第48條之2規定,向衛服部申請專案製造,並已核准第一家藥廠「台灣清冠一號濃縮製劑」專案製造,該藥品類別「須由中醫師處方使用」核准製造期間至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日為止;民眾應該由中醫師診斷臨床症狀後,醫師開處方簽才能給予「台灣清冠一號濃縮製劑」專案藥品,若為新冠肺炎確診者不能自行到中醫診所求診用藥,仍依正常流程隔離通報,以免造成社區感染擴大。
那麼「清冠一號」是什麼呢?衛服部表示,此專案處方組成為黃芩、魚腥草、北板藍根、栝樓實、荊芥、薄荷、桑葉、厚朴、炙甘草及防風等10種中藥材,與衛福部110年4月12日函頒「新型冠狀病毒病(新冠肺炎)中醫會診分期治療指引」的輕症方相同,可用於治療新冠肺炎無症狀帶原與初發作症狀者,非預防保健使用。
衛福部表示,為因應疫情升溫,民眾應避免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若有至中醫診所看診的需求,可依健保署所提「因應COVID-19之視訊診療調整作為」方案進行,屬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者,由衛生局轉介至指定視訊診療之醫療機構,安排看診;若非屬前開三類人員,可撥打指定之視訊診療醫療機構視訊診療門診掛號專線,或上網至指定之視訊診療醫療機構網頁掛號,約定診療時間。
中醫醫療院所應遵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醫療照護機構感染管制相關指引」進行相關防疫措施,以保障看診民眾及醫護人員的安全。衛生福利部呼籲所有防疫工作,包括篩檢、通報與醫療均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指示執行,現在是國內防疫的重要時刻,請民眾配合做好各項防疫措施及個人防護工作,共同守住防疫陣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