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周刊記者顏瓊真報導】110年期房屋稅繳款書已寄發,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止,財政部提醒民眾,房屋稅如果逾期繳納,將依規定每超過2天,即110年6月3日起,按滯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到15%為止。
但超過30天仍未繳納者,除加徵15%滯納金外,還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分署強制執行;此外,欠稅達一定金額甚至也會被限制出境。財政部呼籲納稅義務人於規定期限內繳納,保障自身權益。
財政部表示,為提升納稅服務便捷性且兼顧防疫效果,納稅義務人於房屋稅開徵期間,可利用自然人/工商/金融憑證、TW FidO臺灣行動身分識別或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直接進行全國房屋稅線上查繳稅服務,快速便捷又防疫。
納稅義務人於110年4月26日零時起至6月2日24時前辦理線上繳稅,免出門在家也能繳稅,省時又方便。
該部提醒民眾,如果是第一次使用健保卡登入,須先至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網站完成註冊取得會員密碼後,才能進行線上查繳稅服務。
110年期房屋稅於5月開徵,經統計全國房屋稅開徵件數總計908.16萬件,稅額810.76億元,較109年期開徵件數891.21萬件及稅額792.84億元,增加16.95萬件(成長1.90%)及17.92億元(成長2.26%)。
六都房屋稅開徵稅額占全國總開徵稅額比率近8成,而跟109年期比較,件數成長最多為臺中市,增加6.18萬件(成長比率5.62%);稅額成長最高為高雄市,增加4.03億元(成長比率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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