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周刊記者黃立安報導】
財政部今(28)日公告表示,10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限至6月30日,但考量新冠肺炎疫情嚴峻,醫事人員致力於防疫工作,財政部於今日公告放寬醫事人員之申報及繳納期間,展延至今年8月2日。
國內本土疫情自5月中起升溫,三級警戒持續延長。對此,財政部表示,考量許多防疫之醫事人員目前仍全力投入防疫、抗疫、病患照護、疫苗施打或相關之醫療週邊工作,為使上開人員能夠安心投入防疫工作,依稅捐稽徵法第10條規定,公告展延其綜合所得稅申報及繳納期限,至今年8月2日。
財政部說明,考量夫妻為合併申報,因此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為具有執業登記之醫事人員者均適用。根據醫療法10條規定,包含醫師、藥師、護理師、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助產師、藥劑生等均為醫事人員範圍。
財政部表示,醫事人員無須事前提出申請,僅須於今年7月1日至8月2日間檢附執業執照,就近向國稅局辦理申報。不過財政部也提醒,醫事人員如因防疫工作致未能於6月30日前申報,因網路報稅系統將於6月30日午夜12時關閉,無法在家自行辦理網路申報,必須於7月1日至8月2日期間前往就近之國稅局辦理申報。
至於申報方式,醫事人員可至任一國稅局所轄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辦理網路申報、人工申報或稅額試算服務回復確認。而繳稅則是持繳款書以現金(或票據)方式至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3萬元以下可至便利商店繳納,或以委託取款轉帳方式繳款。
此外,透過網路申報應行檢送之其他證明文件及單據資料,如未能現場提供,應於110年8月12日前送(寄)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或就近至任一國稅局所轄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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