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拉克颱風侵襲台灣,到處都傳出重大災情,許多房屋倒塌、車輛泡水,甚至土地遭土石流淹沒及洪水侵襲,財物損失難以估計。然而,這些災害損失是可以減免稅賦的,民眾在災後重整家園時,務必將損失的部分存證,向相關的稅捐機關申請減免相關的稅賦,以免受到災害還得繳稅,造成雙重損失。多數申請減免災害損失稅賦的期限為30天,地價稅則是以開徵日前40天為限。另外,政府也提供優惠貸款給受災農民與一般民眾,利率在1.25%至2.5%之間。財政部官員指出,民眾若有災害損失,只要提出申請,符合條件即可以免除相關稅捐(表1),由於人力有限,在一定金額以下者,通常只要書面審查通過就可減免。不過,民眾一定要記得申請,也盡量把相關證明文件備齊,以免因資料不足,還得再跑一趟稅捐機關。
#@1@#相關申請文件都可以在國稅局網站(http://www.etax.nat.gov.tw)下載,上網後點選「書表及檔案下載」,再點選國稅申請書表及範例下載(或地方稅申請書表及範例下載),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管轄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報(請)稅捐減免,或洽各地稅捐機關人員(國稅局免費服務專線為0800-000-321、地方稅稽徵機關免費服務專線為0800-086-969)查詢。此外,中央銀行指出,政府相關單位提供受災的農漁民和民眾天然災害救助與修繕房屋的優惠貸款,符合條件的民眾可以向承辦的銀行申貸(表2、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