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高齡化社會來臨,政府打算在明(2012)年試辦「以房養老」政策,試辦對象是年滿65歲的老人。依據內政部及金管會的初步規劃,將優先讓在台北市或新北市擁有房地產價值550萬元以上、既沒存款收入、又無子女繼承,但因持有房屋而不符合低收入戶資格,年滿65歲的近貧老人適用。屆時可以房子向銀行申貸,銀行每個月會固定給付一筆現金,而不必擔心年老後,有房子卻沒有現金可過活。有政府出面背書,官股銀行得配合承辦,只是,想要跟銀行「借錢」,至少65歲前,名下要有房子。依此前提,單身族或不想生小孩的頂客族,該如何買房,幫自己「存老本」呢?而面對20~30年後的高齡社會,養老屋會長怎樣呢?還有,利用不動產「借錢」,再與保險連動,還可以達到「以房養老富三代」,這之間的竅門為何?《理財周刊》將有詳細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