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的校外教學到淡水、八里,天氣熱,老師准許大家買涼的吃。他和同學一起在便利超商都買了個二十八元的冰棒,二人出來開心吃著的同時,看到另一位同學拿著一杯星冰樂,也在滿足的喝著,「媽,我們問他那一杯多少錢,要一六五塊錢耶!他怎麼買得下手?」真是個好問題!買得下手的原因不外乎:錢多、不覺貴、沒概念,就是想吃。錢多,家境不差,零用錢充裕,怎麼花都行。不覺貴,品質值得這樣的售價,一百多塊錢一杯飲料,不算什麼。沒概念,對花錢的輕重不懂拿捏,也就是吃米不知米價。就是想吃,無法控制口腹之欲,有錢就花。要教小孩學習理財之前,應先建立正確的金錢觀。孩子學校的校外教學是准許帶錢出門的,低年級十元,中高年級一百元,雖然已經自備飲料、零食和午餐,身上帶著錢,學校目的是以備不時之需,對家長而言,這正是訓練孩子用錢的好機會。我教小孩用錢的基本原則有「三要」:想要、需要和必要。想要,滿足欲望;需要,可有可無;必要,非得買了。說來簡單,做起來不那麼容易,因為孩子光是判斷花錢當下是哪一要,就夠傷腦筋。兒子四年級校外教學參觀花博,他就買了一本九十六元的筆記本回來。我們好好聊了一下。「這樣的筆記本家裡就有耶!為什麼還要買?」我問。「我知道啊!可是這是花博出的。」兒子回答。「有什麼不一樣?」「有花博LOGO。」「沒有別的可以選嗎?」「我看同學買我就跟著買。」「一百元就這樣花掉了!」「我還有剩四塊錢。」「三要」顯然沒有全懂,也就難以落實。當然,不是一講孩子就能做到,反而是有了花博經驗,兒子學會用錢要先「想過」,這回出遊沒跟我拿錢,而是帶自己的錢喲!也難怪會覺得一六五元的星冰樂太貴,但是一支二十八元的冰棒,何嘗就便宜呢?兒子有些尷尬的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