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本大樓基地前方敦化南路二段側公有人行道,由本大樓申請認養,認養期限為10年,由本大樓管委會負責管理維護工作,未來由出資者每半年針對各項承諾事項提送管理紀錄供實施者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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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淡江大學產業經濟系副教授、德明財經科技大學客座教授、中華不動產仲裁協會仲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