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主計處最新預估,從今年第3季至明年第1季,台灣經濟成長率都將呈現負成長的情況,顯見經濟情勢已面臨岌岌可危的處境。為拯救疲弱的景氣,行政院不採退稅作法,而趕緊祭出發放總金額約829億元台幣的消費券政策,就是希望透過刺激民間消費,促使景氣能夠恢復正成長的力道。總統馬英九直言:「我敢打賭如果發放現金,大家一定都會把錢存到銀行去。」正是基於台灣人本性節儉的習慣,民間儲蓄率較高,目前已達27%,預估全年約有29.5%,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採取不排富的消費券發放方式,才可望有較好的刺激景氣效果逐步浮現。消費模式上,只要用於消費且店家願意收取,不論KTV、旅館、高鐵、彩券行、計程車、攤販、銀樓等場所,只要商家願意收取都可使用消費券,甚至按摩、醫療美容也可以;不過,消費券商機的狂熱,甚至連藝人、銀行都大動作展開搶攻消費券商機的布局,民間廟方也出動,成為搶「券」一族,提出消費券抵香油錢的想法,「沒錢捐獻,拿消費券敬神,一樣可表心意」。當民眾領到消費券後,若懂得掌握3招使用訣竅:蒐集情報,貨比三家;累積消費金額賺更多;拚現金,拒絕折價兌換方式,如此一來便能替自己賺進更多好康的優惠。
#@1@#根據1111人力銀行針對上班族使用消費券調查結果指出,有37%受訪者會將消費券用來購買平時不會買的東西,增加消費支出;此外,更有67%的民眾甚至會採取超額消費的作法,不惜自掏腰包趁機撿更多便宜,顯見店家紛紛投入消費券戰場背後的關鍵所在。像是近來相當熱門的京華城所推出的「先消費、後付券」專案,就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例子之一,不僅先消費的錢可於日後用消費券換回來,搭配消費滿3000元便贈送300活動,還能多賺進一筆資金入袋。其他通路店家為搶食大餅,也紛紛祭出消費券促銷專案,像是家電通路的燦坤、全國電子,便打算將店內部分單價較低的家電商品,例如印表機,由原先的價格調降至與消費券相等的3600元進行促銷。此外,量販店通路包括愛買、全聯福利社、家樂福與大潤發等,也將針對消費券特別推出購物專區,其中愛買更直言專區內商品要讓民眾花3600元,卻可買到價值6000元的商品,在不景氣中賺更多。另外搭配政府補助節能家電2千元的優惠使用,民眾等於一次獲政府補助5600元。例如原價1萬元的進口節能多功能除濕機,可扣節能的2千元補助款,再搭配3600元消費券,實際只要支付4400元,相當於打5折價。當然,未來所有商家配合消費券所推出的促銷活動,絕對只會越來越多,因此,懂得蒐集情報,並且將各家推出的優惠拿來貨比3家,絕對會是替自己賺進更多好康的重要技巧。
#@1@#除了鎖定個人使用消費券推出優惠之外,許多業者也將矛頭轉往全家人身上,簡單來說,就是3600元的倍數,以此做為優惠方案的訂價基礎。舉例來說,燦星旅遊網規劃國內旅遊套裝行程的定價,便以國人較為喜愛的墾丁與泡湯之旅為標的,並將價格設定在3600元內,若想要選擇更好的行程,也可轉而挑選7200元的方案。若單純以消費券本身為考量出發,能夠賺到的好康也許只有花一樣的錢,買到更多、更好的商品,但是懂得結合集點活動搭配運用,便能將消費券的附加價值大幅提升許多。像是在超商通路購物時,不論是7-11或全家便利商店,本來不定期就各有各的促銷活動,若進一步將消費券用於這些通路消費,自然能夠增強消費券的實際購買力。以全家便利商店所推出的Happy Go集點卡來看,使用消費券買東西的錢,全部都能夠累積為點數,依照目前集點辦法計算,每消費50元就能累積1點,每4點可折抵1元消費金額,若以3600元進行試算,約可累積72點(3600元÷50元累積1點),並於日後任何時間消費,自由選擇是否要折抵18元(72點÷4點折抵1元)現金,少說替自己額外創造0.5%的現金回饋率。
#@1@#對很多民眾來說,握有現金,想做什麼就做什麼,比起拿到消費券,一定得進行消費的模式來說要好上很多,雖然政府目前明文規定,店家不得將消費券換成現金,不過市面上仍不乏諸如「消費券打折換現金」的私下交易行為。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只為換抱現金,就必須折價出售造成的損失,怎麼算其實都划不來,但若將消費券拿來購買黃金存摺的黃金,於買進的當下立刻出售,那麼,就能立刻換得現金,而且又不會面臨跌價時的虧損問題。台灣銀行商品交易科副理楊天立表示,在經過內部開會討論之後,由於台灣銀行本身有營利事業登記證,又能開立統一發票,因此,依照現行政策所規定,若想拿消費券用來購買黃金,只要政策不改就絕對不會有問題,甚至可以直接購買黃金存摺。不過,近期國際金價波動較為劇烈,短線雖然受惠美金走貶,以及避險資金湧入推升之下,再度重新站回每盎司800美元關卡,但考量避險資金短線可能因資金需求而有套利行為,在賣壓籠罩之下,預期未來回檔修正疑慮仍大,因此,對於購買黃金存摺打算趁機投資的民眾,必須多了解未來國際金價的趨勢與發展,才不會造成投資虧損。
#@1@#1. 消費券總計9張,包括500元面額6張,以及200元面額3張。2. 領取共分2階段,第1階段日期為1月18日,可憑市公所寄送之領取通知單,帶身分證與印章前往1萬4千多個「發券所」(也就是投開票所地點)領取;第2階段則是沒來得及在18日領取者,可以前往指定郵局領取,截止日期為4月30日,逾期不再發放,使用期限為98年9月30日。3. 消費券發放對象為中華民國國民,只要具有身分證明文件即可領取。外籍配偶、受刑人、長期居留許可的外國人,均在適用範圍內。4. 消費券是以人為計算單位,只要在條例生效前後的新生兒和往生者(由家屬代表)也統統可以領。5. 只要店家願意收取,便可使用消費券任意消費,但也要注意消費券條例明訂的「不得使用」範圍,也就是「六不」的不得找零、不得轉售、不得兌換現金、不得兌換商品禮券、不得兌換現金禮券或不得以電子、磁力、光學等形式儲存金錢價值使用。如果違反規定,營業人按消費券面額處3倍至5倍罰鍰。
#@1@#拿到消費券後不但要謹守聰明消費的原則,也別忽略了產業因為商機帶動業績成長之下,其實也創造了許多投資的機會;以行政院11月18日宣布以總預算829億元之消費券振興經濟,預估在乘數效果帶動下,2009年經濟成長可望提升0.64個百分點。依行政院主計處公布2007年台灣地區家庭收支概況,一個家庭平均一年支出71.6萬元,其中食品飲料合計支出16.7萬元,占總支出的23.3%,其次是房租水電14.7萬元,占20.7%,保健醫療、運輸交通、娛樂文化支出約8.9~10.2萬元,約占12.5~14.3%。依行政院宣布的消費券使用原則,食品、娛樂等支出均可適用,但排除保健醫療和水電等公用事業支出,所以消費券的2大受惠產業分別是食品飲料、娛樂文化。兆豐國際投顧分析指出,扣除保健醫療與水電等公用事業不得使用消費券支出的項目,經重新估算預估食品飲料業受惠比率可以提高到39.8%,運輸交通21.3%,娛樂文化和雜項消費約10%,可分配金額估算為330.2億元、176.4億元、85.8億元、89.2億元。以上市櫃公司來看,則是食品、百貨、通路業受惠最大,相關上市公司包括統一(1216)、遠百(2903)、統一超(2912)、潤泰全(2915)、潤泰新(9945)、三商行(2905)、燦坤(2430)、全國電(6281)以及愛之味(1217)等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