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波金融海嘯來得又兇又急,絕大多數產業都受創慘重,但自行車、命理業、微整形、低價商品店與高普考補習班的業績,卻逆勢翻紅、大發利市。台灣高普考的報名人數屢創新高,錄取率卻屢創新低,公務員成為經濟寒冬中最被羨慕的行業,原因無他,不但不會被裁員,也不會減薪、放無薪假,還有「一拖拉庫」的福利,更重要的是,退休後可確保生活無虞。在施行勞退新制之前,除了軍公教人員與國營企業、歷史悠久的大型上市公司的員工之外,其他可以拿到退休金安度晚年的長者,可說少之又少,不但嚴重不公平,更衍生諸多難以解決的社會問題。而在勞退新制之後,國民保險、勞保年金陸續於2008年10月1日與2009年1月1日正式實施,讓所有台灣人都可得到最基本的保障,堪稱台灣社會保險制度的里程碑。
#@1@#勞退新制最主要的貢獻在於,保障受薪階級不因轉換雇主,而領不到退休金,而勞保年金的意義在於,勞工除了一次領取所有勞保老年給付,也可選擇逐月領取的方式,而且可領取到身故為止,不會因為投資失利或被子女挪用,或慘遭詐騙,連基本生活都無以為繼!而一般簡稱為國保的國民保險,老年給付同樣採取年金方式,其目的在於保障未獲勞保、公保、農保、軍保等社會保險的台灣國民,讓他們不再被摒除在社會保險制度之外,並擁有最基礎的傷殘、失智與老年保障;當此金融海嘯奔雷而來、台灣失業率逐漸攀升之際,國民保險制度對部分弱勢族群而言,彷彿是救命的及時雨。新制即將日出,舊制正要日落,如何保障、爭取相關權利,正是所有台灣人的義務與責任,因為制度雖有明文,但解釋卻有彈性,因此愈了解國民保險、勞保年金,愈能為自己爭取到幸福的老年生活!
#@1@#「為什麼要推動國民保險、勞保年金,在於防止悲劇繼續發生!」同時掌管勞保、國保業務的勞保局總經理蔡吉安開宗明義地說,以往沒有國民保險制度,勞保年金也採一次領取,有些老人家不懂得理財,將所有財產拿去投資,或挹注兒女買房子、開公司,一旦投資失利,兒女不肖或自顧不暇,或因通貨膨脹而貶值,那麼可能連衣、食、交通都會發生問題(圖1)。「國保已經開始實施,根據10月份的統計數字,嘉惠的國民達到424萬人,比原本預估的還高出100多萬人。」蔡吉安略表驚訝地表示,國民保險所照顧的族群,正是其他社會保險制度所不及者,多半是最弱勢的族群(見下表),勞保局預估受保者應為300多萬人,沒想到數目不止如此。「國保最大的特色在於,被保人無須主動申請,勞保局會主動幫忙納保!」蔡吉安解釋,全國25歲到65歲的國民,扣除掉勞保、公保、農保、軍保的受保人,其他所有人都是國保的對象。但值得特別注意的是,勞保的年資都是以日為計算單位,而國保的年資則以月為計算單位。蔡吉安解釋,如果勞保保戶某月間有一天未保,那麼他那天就自動成為國保的受保對象,要繳1個月國保的保費,「如果忘了繳納某個月的國保保費,就會少1個月的加保年資,但只要在10年內補繳,就可追回加保年資,不過要多繳一些利息,利率比照郵政儲金1年期定存。」
#@1@#雖然國民保險制度已經實施將近3個月,但仍有眾多國民不清楚受保的資格與保障;在受保資格上,國民保險適用於全國國民,只要年滿25歲、未滿65歲,而且未保勞保、公保、農保、軍保,就直接成為國保的受保對象,「不過也有例外,海外僑民雖然是台灣國民,但如果在台灣沒有戶籍,那就不在受保的範圍內。」因此,未滿65歲即退休的勞工,也是國保受保者,屆滿65歲後,可同時領國保老年給付與勞保老年給付,其資格為未滿65歲且未領取公教保養老或軍保退伍給付,且在勞保年金實施前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或在勞保年金實施後領取勞保老年給付,但勞保年資未達15年者(圖2)。蔡吉安解釋,國保最主要目的在提供沒有工作國民最基本的保障,加上勞保、公保、農保、軍保的福利較為優渥,所以不能棄勞保、公保、農保、軍保而保國保,也不能「加保國保」,而且即使國中畢業後立即就業,也可保勞保,但國保最低年齡卻是25歲。目前,國保每月投保金額以勞工最低薪資17280元計算,一般民眾每月得自付674元,保費繳至65歲為止,低收入戶與身心障礙者的自付保費則較少。蔡吉安表示,國保每2個月寄發1次繳款單,直接寄到被保險人的戶籍地址,被保險人應於下個月月底前繳納;第1張繳款單乃繳納2008年11、12月的保費,勞保局將於12月底寄發,被保險人應於2009年1月底前繳納。
#@1@#如同壽險公司的保險,國保也不只保障被保險人的老年生活,也保障傷殘與死亡後的遺屬生活;因此,國保共有4大保障,分別為國保老人年金、國保身心障礙年金與國保遺屬年金,與喪葬給付,不過得按時繳費,才能得到完整的保障。關於國保老人年金,如果國保開辦之前,即年滿65歲的長者,無需繳納任何費用,每月就可領取3000元的老人基本津貼,相當於敬老津貼;至於未滿65歲,則有A式、B式兩種領取模式(圖3),被保險人可擇優領取,如果未按時繳費或已領取相關社福津貼者,不能採取A式。關於國保身心障礙年金,如果在參加國保之前,就已經重殘,重殘指重度以上身心障礙且經評估無工作能力,每月可領取「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4000元,如果在參加國保期間因受傷、生病而導致重殘,每月則可領取「身心障礙年金給付」,金額為「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1.3%」,如果金額少於4000元,仍可領取4000元。而領取「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或「身心障礙年金給付」的被保險人,如果年滿65歲之後,自動改領國保老人年金。關於國保遺屬年金與喪葬給付,年滿65歲以後死亡或領取國保身心障礙年金期間死亡,遺屬可領取遺屬年金給付,如果在參加國保期間而且未滿65歲者,「合乎資格」的遺屬可領到遺屬年金與喪葬給付,遺屬年金計算方式「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1.3%」,最低保障金額為3000元,喪葬給付則是5個月的月投保金額,即86400元。喪葬給付以1人請領為原則,如果有多人請領卻無法協調,勞保局將採取均分;而遺屬年金給付的順位,第一順位為配偶與子女,其次依序為父母、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姊妹,當優先順位受領遺屬存在時,後順位者不得請領,同一順位遺屬有兩人以上,每多一人,總金額加發25%,最多加發50%,人數再多,也不會增加。
#@1@#勞保年金制度實施之後,相較於過去的勞保制度,給予被保險人更多保障;其共有5大特色,包括年金有選擇性、年金提供完整保障、照顧遺屬、斷保年資也可領、年資計算無上限。關於年金有選擇性,勞工與遺屬可以選擇以年金給付或一次給付。蔡吉安表示,目前這是勞保局詢問度最高的問題之一,雖然選擇年金給付比一次給付來得優惠,仍有約2成被保險人傾向一次給付,原因是亟需用錢,或認為勞保未來可能會發生財務問題;他笑著說,這些民眾是多慮了,根據精算師估算,勞保在19年內,不會發生任何財務問題。關於年金提供完整保障,勞保年金分為勞保老年年金、勞保失能年金、勞保遺屬年金等3種,不但照顧有工作能力的勞工,也照顧因故終身沒有工作能力的勞工,與身故勞工的家屬。關於照顧遺屬,在勞工本人領取老年與失能年金時因故死亡,遺屬可以選擇一次領取年金總額的差額,或按月領取勞工遺屬年金,保證不讓被保險人虧本。關於斷保年資也可領,過去勞保一旦斷保,如果未能再加保,年資即不計算,而在2009年1月1日之後,中斷年資的「前勞工」毋須再加保,即可在60歲後領取新制的老年給付,嘉惠曾經保過勞保而後因各種因素中斷的民眾,人數應相當可觀。關於年資計算無上限,過去投保年資最高以30年計算,最多只能領45個月月投保額的退休金,但勞保老年年金並無計算上限,40年、50年以上都可,因此保得愈久、領得愈多。
#@1@#那麼,領取勞保老年年金、勞保失能年金、勞保遺屬年金的資格與方式,又是如何?想要領取勞保老年年金,最起碼得要有15年勞保年資,最早可以於55歲時請領,最晚則是65歲(圖4),勞工可以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方式。而如果因故傷殘,未達到終身不能從事工作的失能程度者,將如同舊制般發給一次金,如果已終身失去工作能力者,在2009年1月1日前有勞保年資者,可選擇一次金或失能年金,在2009年1月1日前沒有勞保年資者,則可月領勞保失能年金,保障不減碼。勞保失能年金的金額,為「平均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1.55%」,最低保障金額為每月4000元,如果是職業災害所造成,除了發給年金,將另外加發20倍平均月投保金額的一次金。舉例來說,如果一個勞工重殘前已有20年勞保年資,平均月投保金額為32000元,他每月可領到9920元的勞保失能年金,如果重殘乃因職業災害所引起,則還可領取64萬元的一次金。而在哪些狀況下,已故勞工的遺屬可以領取勞保失能年金呢?可分為兩種情形,其一為勞工在加保期間死亡,其二為勞工在領取老年或失能年金期間死亡,或年資滿15年,並符合舊制老年給付條件,但未領取即死亡。在第一種情形下,勞工遺屬每月可得「平均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1.55%」,遺屬順序與規定同國民年金的規定,同樣的,同一順位遺屬有兩人以上,每多一人,總金額加發25%,最多加發50%,如果職災而死亡,將另外加發10倍平均月投保金額的「職災補償一次金」。在第二種情形下,勞工遺屬則可拿到失能年金、老年年金給付標準的一半金額,最低保障金額為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