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來證券金融商品部經理巫昆忠指出,影響權證的漲跌因素包括股價變化、履約價、剩餘天數、利率、股利以及隱含波動率,其中又以股價變化與隱含波動率影響最大,多數投資人對股價變化可以了解,但對隱含波動率就不是十分知悉。一般發行商訂定隱含波動率幅度,是以標的股近60天股價變化計算出來的。有人認為買進隱含波動率低的權證,代表權證價格愈便宜,觀念只對了一半,事實上,應該以賣出時相對反應的隱含波動率來評估比較正確。買進隱含波動率相對較低的權證,雖然在時間價值遞減上減少一些價值減損,但因為股價上揚欲獲利出場時,若發行商提供賣回價格的隱含波動率卻更低,此時蒙受買賣隱含波動率造成的價值損失,遠大於時間價值遞減造成的損失。舉例某兩家發行商同時發行聯發科(2454)這檔權證(見下表),履約價與天期等條件都相同,A權證隱含波動率較低,B權證隱含波動率較高,在投資期間A權證降低了隱含波動率,B權證維持隱含波動率,標的股股價上漲,B權證價格上漲倍數,但A權證價格可能只有小幅上升、不動甚至下跌。如果標的股股價下跌時,相同的道理,A權證就必須承受較大損失,B權證的損失幅度就可以比較小。這就是維持隱含波動率的重要性,也是投資人往往不太能理解的地方,買了一檔權證後,標的股股價上漲時,往往未如先前預期的獲利槓桿在倍數。台灣工銀企劃部楊世玲指出,權證投資除認購買進也可認售賣出,投資人可考慮納入投資組合中。舉例在8月時,外資法人紛提出進台積電(2330)獲利了結,此時投資人手中持有台積電股價已處於大幅獲利階段,可將手中持股先獲利了結,取回投資本金及獲利,僅需將部分資金轉進該檔標的認購權證(權證標的便宜),先入袋為安,又可參與未來股價漲幅利益,即使股價下跌亦可將損失降到可控制範圍。另外,繼續持有標的股,以小部分資金買進認售權證,作為避險方法,因此權證投資實際可達到可攻可退的功用。台股大盤指數站上7000點高檔部位後,權證發行成為券商熱中的商品,目前權證市場約有22家發行商,每星期推出商品更多達20餘檔,然而投資人在操作權證時仍有許多盲點,以致與預期有所落差或未能將其納入投資組合中,而造成損失,也因此近日交易量有明顯萎縮態勢,若能了解商品組成結構與風險高低,事實上權證仍是不錯的投資組合標的,尤其在盤勢起伏較大時,可為避險或套利的另一管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