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代健保保費計算問題一直爭議不斷,為了穩定健保經營,衛生署希望健保費率調整方案可以盡快實施,以避免健保財務缺口繼續擴大。不過,全民健康保險法修正草案中,除了正視保費繳納多寡問題外,民眾也要慎思自身醫療權益,若依照二代健保草案第42條規定,保險人應自行負擔門診或急診費用的20%,居家照護費用10%,對此,民間全民監督健保聯盟指出,接受居家照顧的病患,多是又病又貧的長期病患,這項規定將加重弱勢病患的負擔。換句話說,二代健保雖尚未實施,卻已明確宣告就醫高自費時代即將來臨,而台灣民眾必須藉由商業保險來彌補健保缺口,以減輕個人醫療負擔的需求者也勢必大增。
#@1@#因二代健保草案中不但看病漲價,給付項目更是有所增減,健保草案第43條規定,由於新科技、高價藥品及特材不斷引進,因價格昂貴,衛生署針對健保修正草案,增列多項「自費條款」,包括「門診藥品」與尚未納入給付品項的「新藥」,未來都訂出給付上限,民眾如果選用特定廠牌或超過給付上限的藥品,得自負差額或全額負擔。 對此健保局表示,健保目前所提供的特材品項應已足敷使用,對於新醫療材料是改善現有品項的某些功能,但價格較原健保給付類似藥品昂貴數倍,在健保財源有限的情況下,難以列入健保給付。依現況,病患如果希望使用,必須全數自費;但是健保局為減輕病患的負擔以及考慮給付的公平性,也對某些品項給予部分給付。以血管支架為例,對於已符合血管支架適應症者,病患可安裝一般血管支架,由健保全額給付,若想要安裝塗藥血管支架,因這兩個品項會有差額,差額部分由民眾負擔。學者表示,衛生署規劃中的「新藥」限制,絕大多數是治療癌症的基因工程等生物製劑,藥費動輒好幾萬元,一旦給付採取上限制度,勢必大大增加病人經濟負擔,對癌症病人而言無疑是雪上加霜。對於新藥的給付上限,未來醫師開列高貴藥品勢必會受到壓力,對最需要新藥的癌症或重症病患、慢性病患和罕見疾病患者,將形成重大衝擊。至於同成分、同藥理分類或功能藥品,健保局只給付「同一價格」的規定,更會嚴重影響病患的用藥品質。
#@1@#國人平均餘命延長至75歲,伴隨著文明病及慢性病也愈來愈多,全台灣每天有超過8千人住院;有超過50萬個家庭,由於家人罹患重大傷病,必須擔負起照顧的責任。目前納保民眾有22,918,144人,2001年發出重大傷病證明有效領證為483,191張,到2009年2月則為827,178張,增加了34.4萬張,增幅高達71.2%,也就是在健保的納保民眾中,每100位就有3.6位是重大傷病患者,光是這些患者每年醫療費用就達近千億元。隨著健保財務缺口逐漸擴大,全民健保的給付項目愈來愈少,民眾要負擔的醫療費用支出相對增加,根據全民健保資料庫的統計,在行政院衛生署公告的31類重大傷病當中,以癌症、尿毒症與慢性精神病的首次罹病率較高,發病後的平均餘命亦較長,同時醫療費用占全民健保支出7成以上,其中重大傷病又有5成是來自癌症,發病率更是逐年升高。再進一步對殘存率做分析,會發現重大疾病的殘存率相當高,從罹患重大疾病,一年後未身故者約有9成;即使到第6年也還有將近8成存活。根據調查,醫療險已經成為國人最想買的保險,在國人餘命逐年增長、健保缺口逐年擴大下,盡早透過商業醫療險來彌補健保不足的缺口,以規劃完善的醫療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