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政曉表示,《銀行法》第72-2條規定,「不動產放款餘額不得超過放款時所收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券發售額之和之30%」,今年六月的房貸餘額高達10。54兆元,年增率已擴大至10。21%,可能觸及30%的「滿水位」,因此,央行才會提出「警示」,要各銀行適時「管制」,此風險控管並非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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