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去年10月,中國政府啟動救市政策,導致00887在10月7日至9日三個交易日內劇烈波動,單日分別上漲116.32%、下跌48.49%,再度回升15%,市場甚至傳出「早上買進可賺10萬元」的說法。
隨後,櫃買中心在10月10日公告有投資人違約交割1469.26萬元,顯示市場波動對投資人的影響甚大,永豐投信當時多次對外說明,並努力降低折溢價落差。昨(26)日,金管會證期局公布最終處分結果,對永豐投信開罰60萬元,並祭出多項業務限制,包括一年內不得新募基金。
經調查,金管會認定永豐投信在ETF管理上存在四大違規:
內部控管不足:未建立有效的折溢價管理機制與申購買回作業流程。
申購買回作業延遲:未依契約與規範辦理,導致部分申購作業未完成。
資訊揭露與投資管理不當:在未確認申購數量前即買入成分證券,導致超額持有,並將評價損失與費用計入次日基金淨值,影響投資人權益。
基金經理人兼辦申購作業:ETF基金經理人同時負責申購買回作業,涉及超出基金管理範圍的業務。
處分與業務限制
根據《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金管會對永豐投信處以警告並裁罰60萬元,同時對其業務設下多項限制:
一、最近1年不得申請(報)募集投資於國外有價證券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案件,但其違法情事已具體改善並經認可者,不在此限。
二、最近半年不得申請擔任境外基金總代理人、兼營期貨信託事業。
三、最近3個月內不得向金管會申請投資外國事業或設立分支機構、在大陸地區參股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等。
四、其他事項:例如申請政府基金之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將受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