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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人有權制止董事會損害公司之決議
監察人有權制止董事會損害公司之決議
2012/5/22
理周法務室
」之規定,身為監察人的您自應即通知董事會或董事停止其行為,而依來函所述,參與該決議之董事仍執意購買該辦公大樓,您可依公司法第213條之規定,代表公司對為該決議之董事提起民事訴訟,制止其行為,並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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