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自民國九十年底開放選擇權迄今,已將近十三年。在這段期間,雖然有聽說阿兵哥用五萬元賺三百萬元以上、加油站員工用二十萬元賺了上千萬元的故事,但整體而言,似乎輸錢的人比較多。為什麼?首先,任何金融商品本來就是輸的人比較多。其次,選擇權的特色就是要有比較大的波動,才有較高的獲利空間。當波動不大時,不論是買進買權(作多),或是買進賣權(作空),都不容易賺到錢。大盤在大部分情況下,都是處於盤整。因此,如果預期波動不大,最好選擇賣方策略(賣出買權或賣出賣權,賺時間價值)。我曾經在大學的推廣部教過選擇權,學生常問我:「老師,選擇權以小搏大要如何出手?」我的回答是:「你必須要先知道,什麼時候『不可以』出手。」也就是說,在大部分情況下,選擇權以賣方策略的獲勝機率較大。投資人特別喜歡「以小搏大」的策略,因為不用補保證金,獲利時又可以高達數倍甚至數十倍以上。由於選擇權的權利金具有時間價值,當盤整或波動不大時,買方策略輸多贏少。因此,我想送給投資人一句話:大錢不存在於股票的日常小波動之中,大錢只存在於大勢之內。因此你需要判斷大勢的走向。──傑西·李佛摩(1877~1940)傑西.李佛摩是美國華爾街最具傳奇色彩的投機客之一,他說的這句話,投資人應該牢記在心。當沖賺不了大錢,只有作大趨勢才能賺大錢。何時會出現大趨勢?這當然要綜合許多國際財經變數、籌碼面、技術面等進行判斷。對一般投資人而言,可以觀察股市價量變化及外資動向。例如,外資在十月六日的台指期留倉空單口數為三三八六六口,創歷史新高,這就是要出現波段跌幅的可能因素之一。可再搭配其他方法進行判斷,如價量、均線等,如果其他方法判斷出來也是空方較占優勢,再考慮買進賣權(作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