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全台的華僑銀行分行都掛上了花旗(台灣)商業銀行(Citi Bank)招牌,宣示僑銀從國貨走向舶來品時代。雖然僑銀風光嫁入花旗,但12月7日卻要面臨前董座戴立寧控告僑銀董事長張嵩峨、前任董事長鍾甦生和常務董事賴鎮戊等3人(即戴立寧卸任後的歷任董座)涉嫌誣告和妨害名譽,總賠償金高達20億元的刑事訴訟。據了解,這起訴訟起源於4年多前,財政部「強烈要求」時任僑銀董事長的鍾甦生,以擴增銀行保險業務而設立的華僑保經和為改造僑銀資訊系統成立的資訊公司兩項投資案「違反公司法」,向卸任的戴立寧提告,甚至在僑銀內發起懸賞2000萬元,尋找前董座「失職」事證。而僑銀向戴立寧提出民刑事訴訟等相關案件,從一審到三審,僑銀皆敗訴,判決戴立寧無罪確定。花旗銀行表示,此案屬於僑銀董座等人的個人官司,不影響合併案進行。而僑銀認為,張嵩峨等人並非蓄意控告戴立寧,而是「執行財政部的指示」。一名熟悉內情的人士指出,當初控告戴立寧的案件,有沒有違反公司法、是否必要提告,都是問題,特定單位執意興訟的原因,只怕和當時戴立寧受邀擔任大陸中國證監會國際顧問委員會委員,不無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