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半生不熟的人,就是你對他的認識程度好到可以跟他借錢,但是還不到可以把錢借給他。─美國小說家畢爾斯(Ambrose Bierce, 1842~1914)有時候,親朋好友需要你幫忙的,只是當他們出遠門的時候幫他餵一下貓咪,有時候是幫他們移動一下長沙發,或是幫他看一下小孩,不過,有時候他們需要的是錢,他們需要跟你借錢買花送女朋友啦、讓他們撐過手頭很緊的日子直到領薪水那天啦,或是買房子或創業的資金,甚至是付舉辦婚禮的開銷或是請離婚律師的費用。當你有能力借錢給一個你喜歡,而且你知道他一定會還你錢的人,要不要借錢給對方是一件不需要大傷腦筋的事情,你應該會很樂意地借出這筆錢。不過當情況不是這麼明顯的時候,譬如說,你擔心除非你得一直窮追不捨你另一半的弟弟,不然這筆錢可能就像肉包子打狗,根本有去無回;或是說當你知道你花錢如流水的女兒跟女婿會把這筆錢揮霍掉,就像以前一樣。
#@1@#如果你不借錢給他們,那麼這些讓人不安的念頭就不會讓你晚上睡不著覺,那就有另外一個面向的問題要煩惱:如果我不借錢給他們會發生什麼事?銀行會把他們的房子收回去嗎?他們的孩子會不會成為「電腦盲」?然後還要考慮拒絕之後可能會發生跟財務問題無關的複雜糾葛:她以後會不會不跟我說話了?她會不會進一步去挑撥布萊恩對我反感?然後,布萊恩以後就不幫我修車了?這可不是開玩笑,決定要不要借錢給一個人,通常意味著我們要做一個很不舒服的「妥協」,一個在我們的荷包與我們關心的人之間的妥協。很多父母並沒有教我們如何處理這個問題。也許他們曾經偶爾針對這個主題說過一些意見,譬如提到這句話「你爺爺常說『人與人之間啊!一有借錢,就有爭吵』,或是『家人跟你借錢的時候,你不能說不!』。」也許他們也曾經偶爾有過爭執,譬如提到「我不管她是不是你姊妹,他們從來不還錢。」除非我們是來自很不尋常的家庭,不然大多數的人第一次碰到親友向你開口借錢,或是我們要跟親友開口借錢的時候,都不太確定應該要怎麼做。這就像在飛行的時候沒有羅盤一樣,有很多不利因素要面對。
#@1@#問:我姊離婚了,帶著一個23歲的兒子和21歲的女兒,她這一對兒女我都很喜歡。最近,我外甥女剛剛從哈佛畢業開始第一份工作,跟我借五千美元買車。因為她是一個有責任感、工作認真的女孩,我當然就借給她了。現在她哥哥用同樣的理由想跟我借同樣金額的錢。雖然他還算是一個好孩子,但是他總是拖延房租,而且完全不可靠,所以我不太想把錢借給他。因為我已經幫了他妹妹,如果拒絕他的話是不是很不公平?答:一點也不會。應該這樣說,是你外甥女贏得這筆借款。她給你足夠的理由相信她可以被信任、會妥善使用這筆錢,而且會準時還錢。獎勵她的良好品行,一點也不會不公平。當然,如果你不借你外甥一樣的五千美元,你擔心他會說你偏心。為了讓你外甥不這樣想,你可以跟他解釋,你為什麼不願意借錢給他,並且讓他知道,如果他開始學著更有責任感一點,比如說,他能在一年內不再跟你要房租錢,你以後會考慮借錢給他。一般來說,你沒有義務借錢給某一個家庭成員,只因為你已經借錢給另一個親戚。你外甥應該還沒長大,除非他面臨一個很明顯的緊要關頭,否則你大可以把你的存款簿收在抽屜,一點也不需要良心不安。不論你借他妹妹多少錢,這樣做都是很合理正確的。
#@1@#問:我的好朋友莉亞最近離婚,然後認識一個男人,很不幸地,這個男的就要搬到比利時的布魯塞爾。這個男的並沒有鼓勵莉亞,莉亞卻計劃跟著他去比利時,她確信他們是靈魂伴侶,只要他們有更多的時間相處,他就會了解。莉亞因為離婚的關係,手頭很緊,所以想跟我借幾千美元。這幾千美元我不是拿不出來,我也知道她以後一定會還我,但是,我覺得莉亞要做的這件事非常愚蠢,而且她將來一定會後悔。我不借這筆錢給她,可以嗎?答:如果莉亞要拿這筆錢去當女凱子,或是去雇一個猛男取代她的前夫,妳這樣的說法也許是對的。但是莉亞想做的似乎只是有點愚蠢而已,而且,她是個成年人了,成年人就是要去犯一點錯誤,學點教訓。所以,從道義的角度來看,妳如果拒絕借錢給她,沒有什麼太強而有力的理由。但是同樣從道義角度看,妳也沒有太強而有力的理由一定要借她這筆錢。這不是緊急事件,而且從妳的描述中,莉亞應該也可以從別的地方要到這筆錢。所以我們鄭重地回答妳的問題:既然錢是妳的,妳不必借錢給她做腦袋壞掉的事情。不過,我們同時也認為妳也許應該再重新考慮,不是因為我們比妳樂觀,認為莉亞要去追的那個選擇離開她而不會不安的男人,真的會是她的真命天子。而是因為妳是莉亞的朋友,不是她的監護人。如果朋友不能接受我們原來的樣子,甚至有時候帶點輕率魯莽的樣子,那朋友是做什麼用的?
#@1@#問:我姊的兒子賈斯汀在上高中之前是一個品行端正的孩子,現在的他卻一直惹麻煩、出亂子。最近他跟他那一票狐群狗黨一起偷了一輛車子,結果他可能要被關進少年感化院。我姊說,她已經找到一個很優秀的律師,可以幫賈斯汀免於牢獄之災,但是她負擔不起律師費,想跟我借七千五百美元。我想幫我姊跟外甥,但問題是:我姊跟姊夫負擔不起律師費的原因,是因為他們花錢如流水,花光他們賺的每一分錢,甚至花更多。不管是新車、新衣服、新的電子產品,你想得到的他們全都買了。就在去年他們又重新裝潢廚房,這已經是八年來第二次了。我知道如果我借錢給我姊,她終究會還我錢,但可能要好一陣子。同時,我跟我太太就必須延後修繕房子的計畫,我知道把外甥從牢裡弄出來,比我家換地毯、換裝潢更重要,但我不懂為什麼我姊跟姊夫賺很多錢但揮霍成性,這件事就變成是我的責任,我應該怎麼做?答:去訂購你的地毯,約你的裝潢包商吧!如果你姊自己有房子,應該找得到金融機構願意借她七千五百美元。不過既然她跟她先生都是揮霍成性的人,可能已經拿房子去貸了不少錢,如果是這樣,房子要貸二胎,利息會比較貴。如果利息太高,他們可以用信用卡現金貸款,或賣掉一輛車子。不論他們要花多少代價去籌到那七千五百美元,總之,那是他們的問題,不是你的。你姊並不是生病無法照顧家人,相反地,這是一對夫妻因為自己毫無節制地花錢,結果不能未雨綢繆,存一點積蓄以防不時之需,導致不能照顧好家人。你跟你太太沒有義務要犧牲自己,為你姊的揮霍分攤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