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託!光是操作期貨就已經很難了,還加上什麼選擇權部位的避險策略,把投資組合搞得越來越複雜,既得計算損益,又要考慮資金成本等等一大堆事情,我哪有辦法搞懂!」小王雖然對於操作具有高槓桿倍數的期貨與選擇權,均存有相當高的興趣,不過,談到搭配2種商品的避險策略,就讓他感到組合過於複雜,所以始終都沒好好仔細研究。時常與小王一起談論股市行情的小強,聽到小王對於運用避險策略的想法之後,便這麼告訴他:「運用避險策略,目的就是要讓自己的操作勝算比別人更高,多添一分賺錢的機會,特別是行情波動幅度較大的期貨,懂得善用選擇權避險更是重要的技巧。」小王聽完小強這番解釋後,雖然了解避險策略可以用來提高自己的操作勝率,不過,他還是不清楚實務上究竟該如何運用。富邦期貨總經理張雅斐表示,以投資的原則而言,當商品反映行情波動越敏感、具備槓桿倍數越高的特性,就越需要採取避險操作的技巧提高勝率。若以操作台股指數期貨,並搭配台股指數選擇權進行避險來看,投資人可掌握3項心法,包括:判斷風險承受度; 避險成本與效果; 順應行情選擇最適操作商品。如此便能將複雜的避險策略,變得簡單許多。
#@1@#「所謂判斷風險承受度,顧名思義就表示自己對資金的控管範圍,能夠允許當行情出現與自己預期相反的情況時,可承受投資虧損的幅度。」張雅斐舉例說明,投資人可以簡單的透過台指期保證金制度掌握。以目前操作1口期貨部位而言,原始保證金需要8.7萬元,維持保證金為6.7萬元,代表手中期貨部位若產生2萬元的虧損(8.7萬元-6.7萬元),便會面臨補繳保證金的壓力,若損失幅度達到原始保證金75%左右(8.7萬元x75% = 6.525萬元)時,則會被斷頭出場,以台指期契約規格換算,指數波動1點相當200元,因此,分別等同於100點(2萬元/200元)、326.25點(6.525萬元/200元)指數的波動幅度,可以此做為避險策略當中,對於行情波動幅度的設定。
#@1@#依履約價位的不同,反映在選擇權的權利金上會有十分明顯的差異,張雅斐表示,這便是投資人必須進一步考量的投入避險成本與效果,在實務上常用價外2到3檔的選擇權部位進行避險。若從採取價外2檔操作來看,以11月7日台指期收盤價格4633點為例,假設買進1口期貨部位,便可採取買進履約價4400點、權利金139點的賣權,與賣出履約價4800點、權利金144點的買權進行避險,所需避險口數則可根據公式(下式)計算。「以選擇權進行避險,依照買方與賣方的不同,差異會反映在投入資金成本與避險效果上。」張雅斐解釋,由於買方的特性是支付一筆權利金,賺取行情波動所創造之利潤,因此,買進選擇權部位所支付的權利金,最大損失即為避險所投入之成本,儘管採取完全避險(100%規避行情波動可能創造之投資損益),仍須留意行情萬一陷入盤整時,可能因為時間價值遞減,促使整體避險組合仍出現小幅虧損的情況。賣方則是以收取權利金為主要獲利來源,除了必須額外支付一筆保證金、提高避險策略需要的資金成本之外,由於最大收益即為收取之權利金,因此,面臨行情出現較大幅度波動時,可能會產生2種情況:若行情走勢與自己判斷相同,因選擇權賣方必須支付買方權利金的特性,將侵蝕原有投資部位的獲利能力; 若行情呈相反走勢,則賣方所收取固定權利金,可能無法發揮完全規避行情波動的避險效果。這些均為投資人在操作上必須要適時調整、格外留意的操作訣竅。
#@1@#張雅斐指出,不論操作任何投資工具,自己對行情判斷的掌握能力往往最為重要,懂得順應當下行情趨勢發展,選擇最合適的避險工具,才能擬定最佳避險組合策略。舉例而言,當選擇權隱含波動率過高時,反映在買進價格上也會有偏高的情況,對於買方較為不利,如此一來便會增加資金成本的壓力,並減弱避險效果;另外,距離結算到期日越接近,選擇權部位所具備的時間價值便會越少,反映權利金價格越低,對賣方較為不利。「碰到台指期開盤便跌停或漲停之時,儘管投資人在當下會面臨到期貨部位無法成交的困境,但台指選擇權卻不會因為指數變化,而發生交易鎖住的情況,因此仍可透過買進與賣出選擇權、組合成期貨部位的交易策略,規避投資部位的風險。」張雅斐表示,由於賣方收取的權利金,剛好可彌補買方所支付的價格,因此,只要操作方向相同,例如買進1口買權,並同時賣出1口賣權,如此一來便可將選擇權組合的損益圖形建構成與買進1口期貨部位相同,凸顯順應行情發展、擬定正確避險策略的重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