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第一夫人吳淑珍,因將已信託的資產,進行股票買賣交易,而遭到社會大眾質疑,讓「信託」這個資產保衛工具,再度在上流社會圈火紅了起來。的確,「到底要把錢放哪裡,才能合法節稅?」這個問題是每個富人心中最煩惱的事。事實上,會成為「富人」,表示創造財富對這群人來說,並不成問題。對他們來說,更可怕的是:眼睜睜地看著上千萬、上億元平白從手中溜掉。前一陣子,新加坡媒體的版面,就被一位眼睜睜看著財產如潮水般來去的新加坡商人的消息給占滿。
#@1@#這名新加坡人,因投資了美國那斯達克的科技股股票,隨著股價暴漲,而在一夕間手中多了價值3,000萬美元的資產。豈知,一場意外,讓他還來不及享用這筆財富,就離開了人世。由於這名新加坡人當時是用「個人」名義購買美國股票,因此這些股票全數歸為遺產,且在他死後立即被凍結,需在遺囑認證手續完成後才能處分。然而,在往返新加坡、美國、耗時1年多的遺囑認證過程之後,原本價值3,000萬美元的股票,早已跌到剩下1,500萬美元。但是照美國稅法,此筆資產仍需依3,000萬美元課徵55%的遺產稅,也就是1,650萬美元,讓這名新加坡人的家人,不僅得不到3,000萬美元的遺愛,還得再多付150萬美元的稅金。事實上,這樣的慘劇是可透過事先規劃避免的。當初,若這名新加坡人,是透過註冊在免稅地(如:開曼群島、英屬維京群島BVI)的私人投資公司(PIC)也就是以法人名義購買股票,就不會產生遺產稅的問題;而若這筆資產又已交付信託,就不會被凍結,非得等到遺囑認證手續過後、股票都跌一半了才能處分,簡單的2個動作,就可完整地保留住3,000萬美元。
#@1@#安侯建業會計師陳志愷表示,目前台灣的遺產免稅額度雖提高到779萬元,但遺產稅率最高仍可達50%;因此,資產若大於千萬元以上,就值得考慮用海外私人投資公司及信託方式達到合法的資產保全。在信託界有20年資歷,曾幫許多香港富豪、知名影星做私人財富規劃的標準銀行亞洲有限公司全球財富保障高級副總裁譚嘉偉更進一步表示,除了遺產稅、所得稅、資產增值稅等稅務風險,富人的財富還有可能面臨其他風險,例如,家庭成員可能因為離婚、債權人的訴訟而不適合即時繼承財富;律師、醫師常面臨客戶或病人的訴訟;或是像政局不穩定的地區,可能面臨資產下跌或是資產流動性低的風險等等。
#@1@#譚嘉偉舉出,「遺囑」是很多富人用來作為資產轉移的工具。但是有3個缺點:第1,在遺囑執行人可以處理遺產之前,遺囑是需要經過法律程序,確認是死者的最後遺囑,這一個遺囑認證的手續通常是需要由律師代表向法院提出申請,因為涉及法律程序,時間及費用無可避免。第2,當遺囑認證的法律程序未完成之前,遺產會被凍結。現今投資市場波動很大,如果遺產被凍結,就有可能導致投資上的損失。第3,如果有家庭成員或其他人事(例如:小老婆、私生子)對遺產的分配感到不滿,在此情況之下可能對遺產提出訴訟。另外,有許多人以為,透過聯名戶頭或是授權書與銀行約定,就可以達到財富規劃的效果,譚嘉偉表示,並不全然。他指出,聯名戶頭的資產,會全部或部分當作死亡一方的個人資產而被課稅。此外,銀行可能會將聯名戶口凍結,直到有關的遺囑認證程序完成,假如所有聯名戶口持有人同時死亡(例如夫妻一起搭飛機失事,而無法判別誰先死亡),聯名戶口的繼承權會變得十分複雜。還有,當其中一個聯名戶,面對離婚或債務訴訟,聯名戶的資產有可能全部或部分用作抵銷這一位聯名戶的個人負債。而譚嘉偉強調,使用授權書並非有效的財富規劃,因為授權書會在銀行客戶死亡之後自動失效。
#@1@#有鑑於此,譚嘉偉表示,利用由專業人士管理的私人投資公司(Private Investment Company簡稱 PIC),是其中一個可行的方法。PIC是一家在海外註冊有限公司,比較熱門的註冊地為英屬維京群島、薩摩亞、開曼群島或毛里裘斯等等,這一些註冊地都具備保密、遺產鎮以及其他稅務優惠的相關法律。事實上,目前台灣懂得利用PIC隱藏所得的富人愈來愈多,因為這種海外公司可由使用專業的代理人(Nominee)作為PIC 的董事和股東,因此客戶的個人資料無需作公開披露,財富可達到充分保密。在稅務方面,因為PIC本身是一個獨立實體,它有永久存在特性,非居民客戶通過PIC所持有的資產,在某些國家(例如,美國及英國等等)不會因為客戶的死亡而遭受當地遺產課稅。此外,有些國家(例如中國和毛里裘斯)有雙邊稅務協議,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減少/延遲在協議國因為投資所帶來的所得稅。而且PIC是一家有限公司,它的資產與客戶私人資產分開。所以,PIC的負債與客戶無關。譚嘉偉表示,因為PIC的股份是屬於註冊地的資產,當客戶死亡時,PIC 的股份在遺囑認證前不能轉移。為了避免遺囑認證所帶來的延誤及費用、家庭成員或其他人事因為不滿遺產分配而產生的訴訟,PIC的股份通常是會由一個海外信託持有。儘管,財富可以透過海外公司信託的架構下完整保留,但是許多富人最關心的問題就是:把錢交給信託管理機構安全嗎?會不會不見了呢?對於這點,譚嘉偉指出,一個好的信託管理機構應該來自一個政治穩定、監督完善、信託以及相關法律齊備、有保密法的地方,亞洲人比較熟識的地方包括開曼群島及澤西。如果管理機構位處於偏遠的地方,則應該要選擇在自己所屬的國家或其周邊地區,有足夠的人力資源,以確保自己獲得良好服務。譚嘉偉認為,由於信託契約通常一簽就是100年、150年,因此應該選擇一個具備豐富相關經驗的信託管理機構及其員工,且需有長遠的生意策略。一般而言,信託管理機構都是國際性銀行的附屬公司,而且掌管信託管理機構的要員通常都有律師、會計師、或擁有國際認可機構STEP(The Society of Trust Estate Practitioners)的專業資格。在安全性無虞之後,可再細分比較各家開辦信託業務的機構。因為,各信託機構都有其特色,有些信託機構就只接受流動資產,但有些就可接受非流動資產(例如房地產、古董),應視自己資產的情形選擇一個最適合的信託機構來寶貝自己的財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