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經濟不振、稅收不足,稅的問題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提到檯面上討論,不幸的是,目標幾乎都很褊狹地鎖定了高科技產業;隱約地意含著大家都看不慣他們賺那麼多錢,繳了太少的稅。所以,在擎著租稅正義的大旗下,從租稅減免、員工分紅到最低稅負,幾乎談論的重點都在高科技產業;直到最近冒出外資投資股市涉及最低稅負問題,才有人赫然發現,這些用意原為多課高科技產業稅負的租稅工具,其影響面並不單純。
#@1@#事實上,「租稅正義」本身就是個極大的迷思!什麼叫正義?正義的前提是要有一把道德的尺,但經濟的問題是資源分配的問題,而不是只有「錢」才叫做資源。把道德的尺狹隘地放在租稅議題上檢視問題,就是只把眼光放在錢上面,只談「正義」,不談經濟目的、不看其他資源,經濟問題就容易被扭曲了。假設有一項大規模的投資案,500億蓋一座工廠。這500億全部都要花掉,也就是另一方面有人會有500億的生意可以承接;再假設承接這500億建廠生意的人的平均利潤率是20%,而原材料成本是15%,那麼,就有65%的收入要付給非材料,也就是325億;於是,再從另一個角度看,整個經濟體系又會有325億的生意可以承接,如此周而復始下去(假設工人得到薪資,會全部花掉),則投入的這500億建廠資金,經濟體系總計可額外得到約2.8倍的總產值,及消耗約0.18倍於總金額500億元的原材料;也就是,在還未營運且不計其他效益的狀況下,即能創造出約3倍的產值。再假設這間工廠預估5年回收,而合理的營業利潤率是20%,但營運的前2年無利潤;那麼,第3年起這間工廠的合理產值約該是投資金額的1.5倍,就是750億,在相同假設下,這750億含自己在內,就會創造出2,250億的總產值,約為原投資額的4.5倍;扣掉這間工廠自身的產值,就有3倍於原投資金額的長期周邊帶動效益。換句話說,如果暫時免掉這750億的可稅產值,還是有周邊1,500億的可稅產值,以及相應而生的許多就業機會。這也是為什麼要獎勵投資,要對這500億投資予以免除5年、10年營業稅的道理,免了稅,就是著眼於投資對整體經濟的貢獻。
#@1@#大多數非內需型的經濟體,都會以免稅為手段以促進投資;雖然免稅是手段,但其效果是希望達到增加總體稅收及增加就業機會。這裡頭最先出現的大問題是,有些投資是企業自然擴張,或受環境的先天條件吸引所產生的投資;也就是,就算沒有租稅獎勵也會投下去的投資案。這類型的投資如果也給予免稅,則稅基就被真正侵蝕了。所以,免稅手段並沒有該不該的問題,而問題在於可享受免稅待遇的投資項目。如果選擇是正確的,理想上,這項目應該是如果沒有免稅,就不會來投資;所以,不管免不免稅,都收不到那個稅;但免稅總有期限,如果來投資了,除了周邊帶動的稅收及就業機會外,遲早也會被課到稅。而投資者在免稅期間,提供了資金也同時承擔了投資風險;這並不是免費的午餐。以高科技產業來說,這是極高風險但也有高度經濟帶動效果的產業;我們今天所羨慕的科技新貴,可能是百中存一,另外99個都血本無歸啦!當初社會需要他們,他們也做出了貢獻,免稅是是社會給他們的承諾(但不是無限期的),他們從驚濤駭浪中走過來,很幸運地,還活著。於是,有人看了別人賺錢就眼紅,就忘了當初的環境是怎麼一回事,而罵他們不納稅是沒良心,說他們的成功都是政府稅收補貼出來的……,這些人忘了,政府並沒有把錢拿出來,只是出一張嘴免了人家的稅,拼死拼活的是他們,不是政府,更不是全體納稅義務人。當初如果沒有稅務優惠,根本就不會出現這些企業,也不會有周邊的稅收;所以,政府並沒有拿出「稅」來補貼,稅收橫豎本來就不會有,免了稅之後反而整個社會是受益的,不僅受益於那些成功的企業,也受益於那些失敗的新創企業。
#@1@#不過,這中間也不是沒問題的,其實問題是很大的;許多高科技企業早過了很多個5年,為何至今納的稅都還很少呢?問題在於租稅工具。除了一般國家常見的5年免稅之外,台灣有一個特別的稅務優惠,叫做「投資抵減」。高科技產業低稅負的問題,在「投資抵減」,不在5年免稅。投資抵減是企業投資於特定的獎勵項目時,得以一定的比例分年折抵應納的營利事業所得稅。這和5年免稅的性質完全不同,這是拿企業已經發生了應稅的收益而原本該納的稅金,直接用以補貼企業的投資活動,而且不求回報。這就是變相補貼,這東西不只不合理,而且碰上外國的反傾銷法,台灣高科技產業有時要吃虧的。台灣喜歡自稱寶島,但這個島除了天然風景和農地之外,沒什麼寶。早期工資便宜時,勞動力是台灣吸引投資的重要條件,但便宜的勞動力到處都有,台灣是第一個以各種稅務優惠來吸引投資進行外銷加工的國家,而且做得很成功,成功到這種模式到處被抄襲。但在台灣工資逐漸上漲後,加工出口的產業當然外移到工資更便宜的地方去;於是,台灣有壓力必須吸引高附加價值的製造業,以支撐高漲的工資。但在所有的原材料都要進口的狀況下,誰會願意來投資高附加價值的產業呢?於是,吸引學人歸國創業以及更猛的租稅優惠就出爐了,這就是科學園區以及投資抵減的由來。昔日創造台灣高科技產業奇蹟的投資抵減,今日已發展成侵蝕營所稅稅基的重要源頭。這東西,顯然需要檢討。問題是,投資抵減對企業來講實在是太爽了,而且,5年免稅施用於既有企業的新投資案有實質計算上的困難,所以,廢掉投資抵減的阻力極大。
#@1@#於是,在同一個租稅正義的名號下,就跑出了最低稅負這種東西來;最低稅負等於實質廢掉了5年免稅,但對投資抵減的衝擊反而較小;顯然是治絲益棼,沒解決問題,反而製造新的問題。如果台灣要推廣觀光業,要給予休閒產業租稅優惠怎麼辦?台灣有太多的政策喜歡聽學者的意見,而由於大學師資結構使然,台灣有太多的學者沒有實務經驗且創造力不足,所以喜歡參考國外的作法。更不幸的是,所謂國外,基本上是偏重美國;偏偏美國是個內需經濟體,而其法系也與台灣大相逕庭。近年來台灣酷愛抄襲美國的財稅制度,常搞得四不像而嚴重戕害了正常的經濟發展。最低稅負、股票股利實價課稅、員工分紅費用化等等,這些掛在租稅正義大帽子下的美式制度原本沒什麼不好,但在沒有經濟思維、沒有仔細本土化的作業方式下,最後當然就會連外資也受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