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稅如依行政院通過版本,再加上囤房稅同時修法,後座力必然相當強大,惟若房地合一稅高稅率部分僅各延長一年,並且囤房稅也僅適度調整稅率,再就各地區差異設法克服困難,例如可就財政部所公布2020年房屋稅籍全國歸戶統計(詳請參閱附表)資訊當中,有48.2萬人持有非自住房屋,亦即超過自住房屋三戶以上者,依稅籍資料相互勾稽,逐漸建立一套完備的囤房資料庫。
有關此一議題,財政部賦稅署長許慈美即清楚說明,制訂全國囤房稅制,重點為囤房定義,若未來要採全國課徵囤房稅,而不以地方政府自行訂定差別稅率,需以非自住屋為參考數據,再依序針對城鄉差距、縣市差異、房屋狀態等三大方向細分出課稅對象。其實就48.2萬人的資料加以彙整勾稽,應該不會太困難,例如2010年住宅普查公布的空閒住宅1,560,355戶,經過濾後約有一半係屬第二屋與休閒戶,實際可供參考運用之數據就更加接近實務現況。
其次,台北市租金居高不下之主要原因還是在於需求大於供給問題,而這也正是包租代管績效始終無法彰顯之主要緣由。除此之外,更重要的是主管機關應擬妥一套可伸可縮的配套措施,例如香港在2010年11月推出,2012年10月進行修改,為因應炒房的額外印花稅(SSD, Special Stamp Duty),或許也可參考引用。
2014年7月1日台北市率先實施囤房稅,原本大家預期房價將會大幅下跌,如就《住展雜誌》之統計數據,以台北市與新北市為例,2014年台北市每坪房價92.4萬元,及至2017年下跌至83.3萬元,跌幅9.85%,新北市每坪房價由42.5萬元下跌至38.5萬元,跌幅9.41%。惟自2018年台商陸續回流之後,房價隨即反轉上揚,截至2020年底,台北市每坪房價88.6萬元,漲幅6.36%,新北市40.7萬元,漲幅5.71%。如再回溯以往,2003年台北市每坪房價僅39.1萬元,新北市每坪房價17.21萬元,其後連續上漲11年(2003~2014年),漲幅分別為1.36倍、1.47倍。
試想,這麼高的漲幅,除投機客之外,又有誰會心甘情願的將辛苦賺來的大半血汗錢用於繳納房貸,由此不難了解首購年輕人的失落感有多大?而正當政府宣布打炒房時,他們的期待有多高?然3月11日行政院會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僅針對房地合一稅高稅率的閉鎖期延長,並未同時修正囤房稅率,而導致各界議論紛紛。
按行政院會3月11日通過財政部擬具的「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之後,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政府為讓國人擁有一個遮風避雨的住所,提出各項政策措施,像是興辦社會住宅,擴大租金補貼,推動包租代管,此外,更提出「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3月11日再次提出「所得稅法」修正,不僅要遏止短買短賣的投機行為以及房價不當哄抬,並落實居住正義。
雖然主關機關一再表示,政府在此之前已提出不少因應對策,包括內政部稽查紅單炒房、實價登錄2.0,讓不動產交易資訊更透明;財政部修正「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杜絕鑽營規避不動產交易稅;金管會督促銀行採差別或審慎授信,中央銀行也進行選擇性信用管制,防範銀行信用資源過度流向房地產。
這次為有效遏止短買短賣的炒房投機行為,行政院會進一步提出「所得稅法」修正案,不僅將期限延長、稅額增加,同時也遏止脫法的利用行為,例如利用公司股權買賣房屋,進而規避高稅率的不當交易、投機行為。儘管如此,在十幾年來房價幾乎都是漲多跌少情勢下,一般民眾是否買單,相當值得商榷。另一方面,高資產階層則是在預期上漲情況下,不斷購屋置產,甚至投機炒作,導致房價不斷上漲,不僅資產價值屢遭扭曲,連帶經濟發展也受到嚴重影響。
其實,有關此一議題的說服力以及政策效果的檢驗,明年選舉的地方政治版圖重組,除百里侯之外,縣市議員席次也可檢視這次修法的政策效果。
囤房率暫不推動有理?─五大理由說服力不足
雖然各機關首長一再強調,行政院院會3月11日通過修正「房地合一」稅制,囤房稅則暫不推動,並提出五大理由說明政府政策目標「不是打房,是打炒房」。至於五大理由包括:囤房定義不易且執行困難、房屋稅容易轉嫁、城鄉房價差異大、無法促使屋主釋出房屋、南韓加重持有稅效果不彰等,雖然主管機關洋洋灑灑的提出五大理由,不過還是很難說服一般民眾與年輕族群。
由以上之分析可知,不論是房地合一稅或囤房稅修法所引發之爭議,主要原因在於整體住宅政策缺乏策略性規畫,例如實價登錄2.0去年12月30日修法至今尚未正式實施,房地合一稅未依原立法意旨部分用於租金補貼,以及都市更新無回饋機制,導致都更基金無法累積循環運用等。
高稅率的閉鎖期應再斟酌考量
─就經濟與就業角度衡量,恐亦有不少值得商榷之處
─45%稅率修正為「二年內」,35%稅率修正為「超過二年未逾五年」
按這次修法係將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45%稅率由「一年以內」修正為「二年以內」,35%稅率由「超過一年未逾二年」修正為「超過二年未逾五年」,此外,非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45%稅率由「一年以內」修正為「二年以內」,35%稅率由「超過一年未逾二年」修正為「超過二年」(詳請參閱附表),亦即高稅率的閉鎖期延長太久,此就打炒房策略而言,必然會有立竿見影的效果,惟就長期經濟與就業角度而言,恐亦有不少值得商榷之處,尤其對於國內金融業與傳產融資慣以不動產為核貸標的,其長遠影響為何,頗值得進一步衡量其間之利弊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