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房屋自有率約85%以上,而其他需要租房住的人數,據統計,約有300萬多人,很多都是新手,如何第一次租屋就能上手,可以跟著崔媽媽基金會的教戰守冊,安全上路。
台北因為工作機會多,自古以來就很多「北漂族」,但若家裡沒得靠,幫忙在台北置產居住,則大多數人都得租房子住。
但人生地不熟的,房客怕遇到惡房東,或者,碰到「假房東」的詐騙者,騙取租房定金就搞消失,因此,要如何找到安全的居住之所,是很多租屋者最大的心願。
常年協助民眾租房,以專業觀點提供詳細解說的「崔媽媽基金會」,一直以來都是租屋者的一盞明燈。
租屋教戰手冊易上手
若想在雙北市租房者,跟著崔媽媽基金會的教戰守冊,絕對第一次租屋就能上手。
就找屋來說,崔媽媽基金會說,「慎選房子」非常重要,因為一旦入住後想換房,搬遷成本不低,包含金錢、時間與精力,千萬別輕忽!
崔媽媽基金會要租屋者先列出租屋的核心需求是什麼?如追求「穩定的生活」,就包含兩大因素:一、合理預算:租金在負擔範圍內,才能穩定繳租。二、便利地點:住處鄰近日常生活圈,才能安心生活。
而付租能力也是重要考量,至於每月租金可依據每個人的經濟狀況不同,先估計可負擔的範圍:如一、先列出每月收入與必要支出,二、租金建議不超過月收入的三分之一。
另初期一次性費用也須備好,包括一、搬家費用:含搬運費或家具、家電購入費。二押金與租金:一般為「二押一租」,等於三個月租金的支出。
租屋疑問Q&A
「崔媽媽」在服務眾多租屋案件中,常見以下的預算疑問Q&A:
Q:與同學、朋友合租整層住家,可以節省租金?
A:這樣做確實可以省錢,但也要留意風險,例如朋友需要提前退租、找不到新室友的空窗期等。
因此建議合租時每人都應與房東分別簽約,避免糾紛全由代表人承擔。
Q:有政府租金補貼,預算可以拉高嗎?
A:請注意,租金補貼申請需要經過審核,並非只要租屋就一定能享有;同時,租補審核通過後的發放時間,不一定能完整配合繳租日期。
所以即使要提高預算,也應以可以負擔的範圍為主。不要把補助當作必然資源。

從生活圈找屋
一般來說,租屋者都會根據「生活圈」來找房,此時就要善用Google地圖找到自己的生活座標:1.確認你生活中最常前往的地點(如學校、工作地點)。2.根據你的通勤方式(如機車、公車、捷運)規劃交通動線。3.找出適合的生活圈位置。
了解需求後,開始找房,而目前找房的管道包括:租屋網站、社群媒體,或透過房屋仲介。
此外,得小心詐騙陷阱,崔媽媽基金會說,由於租屋詐騙層出不窮,無論以任何管道找屋,都可能遇上詐騙份子,為了保護自己,可詳閱崔媽媽基金會專文解析的「釣魚租屋廣告」詐騙手法全解析及「養套殺」租屋詐騙手法全解析。
至於學生租屋者,「崔媽媽」特別提醒,學生有租屋旺季,包括學校開學前(特別是暑假)、宿舍抽籤結束,一般來說,好物件常常一上架就被秒殺!想要獲取情報來源,可多利用學校社團、學長姐推薦,避免踩雷。
另有人也常問「寒暑假沒有住,也需要繳租金嗎?」答案是,一、在租約上租期範圍內,即使尚未入住,也須繳納租金。二、空房期若無法入住,建議提前與房東協議寒暑假是否能不繳租,或是否可短期轉租等,以避免產生爭議。
內行看門道 外行看熱鬧
了解上述基本觀念後,如何「看屋」呢?崔媽媽基金會說,看屋是租客與未來居所的首次近距離接觸,俗話說:「內行看門道,外行看熱鬧」。
現代科技發達,不少房仲或租屋網都標榜「線上、視訊」看屋,但崔媽媽基金會仍強烈建議要「到現場親自看屋」,確認實際屋況及周遭環境。
因為網上照片可能已經不符現況或有美化,且為了拍攝範圍廣,許多人會使用廣角鏡頭,造成空間感失準。
此外,像噪音、氣味、採光等需實際感受,透過鏡頭無法確知環境真實情況,例如,是否有無法避免的環境噪音?汽車經過樓層就晃動?是否有難聞氣味?是否照片皆由後製補光,實則非常昏暗?
加上租屋是基於長期居住的考量,也應確認房東、管理者,或室友,甚至社區的情況,其實是必要的。
透過實際溝通、問詢,確認簽約意願,了解管理風格及是否能夠接受,藉由提問、交流確認雙方對租屋的期待、態度,如果在入住前就已經覺得難以溝通,就須慎重考慮未來遇到糾紛時困境。
另「結伴看屋」也有好處!因為看屋會進入他人的私人空間,一定要注意安全。若真的只能隻身一人前往,一定要將房屋位置、約定的看屋時段告知周圍的人。
同行者最好有租屋經驗,能協助確認屋況,因為一個人看屋可能會面臨不斷與帶看者對話的窘境,容易被話術引導,也可能因此無法確實確認屋況。
看屋的眉眉角角
接下來,看屋也有眉眉角角,崔媽媽基金會建議,看屋前的準備包括:一、確認好時間,務必準時赴約;二、預先備份租屋廣告頁面;三、事先丈量家具攜帶尺標,手機充飽電;四、前往途中,就要開始觀察環境。
而「室外」要看什麼?崔媽媽基金會說,主要確認「安全」以及「環境」;環境安全及通道;照明、監視器、員警巡邏;噪音/油煙,以及大門及房間的門鎖有沒有故障。
「室內」要看什麼?崔媽媽基金會說,要看隔間材質、有無對外窗及氣密性、窗台邊緣、天花板水痕、牆面/家具是否有發霉及壁癌、馬桶沖水通順、淋浴水量及屋內收訊。
看屋金並不存在
另重要提醒,也就是「看屋金」並不存在,「看屋前用任何理由收取的任何費用」,都是詐騙,請勿支付!
此外,看屋約定好的事情筆記下來,之後要寫在租約上才有效!主要是看屋階段,許多房東或房仲從善如流,還會開出美好藍圖:哪些設備會換新、哪些部分給房客最大自由,但這些口頭承諾沒有白紙黑字寫在租約,都可以只是「說說」而已。
另你問A屋卻是給看B屋,會有問題嗎?答案是風險自負,雖然確實會有物件採統一樣式規格出租,但也曾有發生「房東以豪華樣品屋誘騙簽約,且租約禁止提前退租,入住後發現與預期不同,想要退租只能認賠違約金」的事件。
至於仲介費要付多少?基本上,沒有明確價碼,僅有規定上限「向房東及房客收取的仲介費合計不得超過一個半月之租金」。

下定金的法律觀念
找到要租的房子後,一般都會下「定金」,而定金的性質是什麼?崔媽媽基金會說,根據《民法》第248條規定:「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推定其契約成立。」
而「定金」作為租房子繳出的第一筆費用,既是簽約的保障,也是租賃雙方的信賴。因此,了解「定金」的法律意義,是至關重要的一課。
而「定金」的效益為何?一般來說,「定金」支付後,一、「確定簽約承租」時:實際簽約承租後,須「將定金返還」或「轉作為承租時押金、租金的一部分」。
二、「確定無法簽約承租」時: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依「無法履約者」歸因,適用以下規定:
2.出租人(受定金當事人)無法履約: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
3.無法歸責於任一方:定金應返還。
建議簽約時,租約內容雙方有爭議,或有違反規定或嚴重不公平疑慮,可以要求房東可以先行提供租約給租客審閱。
支付定金 記得拿收據
而「定金」要收多少?無明確法定上限或下限。通常以主契約的價金高低作為收費參考,常見大約在價金10%左右。
一旦要「付定金」了,務必要索取收據,因定金交付屬於「要物契約」,才能證明有交付定金的事實。
另租客有特殊需求時,若是由房仲帶看,則需透過業者代為向房東溝通,此時許多房仲會請租客先付一筆錢,證明要承租的決心。
此時的定金會帶有「斡旋金」的性質,若是此種情況,務必:1.索取定金收據;2.收據上寫明「代為溝通事由」,例如議價、清潔、修理設備…依實際需求填寫;3.收據上寫明定金後續處理方式,例如:若經房仲溝通後無法達成一致,退還定金;若經房仲溝通後達成一致,定金轉為押金之一部分(也有一些房仲要求成功後轉為仲介服務費)。
租約最好去公證
不少人聽過「租約去公證,更有保障」這句話,但對於「公證」究竟是什麼、能提供什麼保障,卻是一知半解。
崔媽媽基金會表示,公證是指「公證人針對法律行為或私權事實作成公證書,證明該行為之作成或事實之存在」。
不過,目前法律並沒有要求租屋一定要公證,有無公證都不會影響租約的權利義務,未經公證的租約仍然有法律效力,當事人的任何一方也沒有義務要配合對方去公證。
但租約公證有不少優點:
一、作為執行名義,可簡化流程:
若有加註「如不履行均應逕受強制執行」的文字,當一方違約時,他方可以持公證書作為執行名義直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節省成本不用進入冗長的訴訟程序。
二、查核租賃雙方身分:
●房客可確保簽約對象為房子的「所有權人」,可避免房東身分不明或多人共同持有產權的糾紛。
●房東可確認房客的背景,可避免租給通緝犯、信用不良者、欠租慣犯等。
三、確保租賃物為合法建築物:
僅有合法建築物可以進行租約公證,房客可避免承租到違建。
四、保障長租權益:
租期超過5年以上的租約,仍受買賣不破租賃保障。
五、 證據保存:
公證處文書將保存一定年限,便利查證。
強制執行效果
此外,租屋公證可約定逕受強制執行的項目及效果,例如「承租人如於租期屆滿後不返還房屋 」,承租人仍佔屋不還。這時,透過強制執行,可以強制執行讓承租人遷出房屋。
但有限制,也就是需「租期屆滿」才適用,若為「提前終止租約」,無論為法定或意定提前終止,皆不受租約公證強制執行保障,仍須透過訴訟。
另外,若發生「承租人欠繳租金、費用、違約金」,則可以強制執行讓承租人支付欠繳之費用。
但有一限制,也就是僅能拿回欠款,無法拿回房子。房東仍需等到租期屆滿,或透過調解或訴訟程序提前終止租約,才能拿回房屋。
萬一租期於租約屆滿或提前終止後,出租人未返還押金?則透過強制執行,可以強制行出租人返還押金。但若是房客有違約金部分,房東仍可提出證據,自押金中扣除再行返還。
而要去哪裡公證?要準備哪些文件?崔媽媽基金會表示,目前的公證單位,可分為法院公證人及民間公證人,兩者公證之效力、收費均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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