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珊在11月28日又出庭受審了。上一次出庭是10月19日,但是因為證人不足,被告律師申請休庭,拖到這次2度開庭。
和上次相比,這次審判變化相當多:法院改了(由美軍設立的伊拉克特別法庭,改成新國會成立的伊拉克高等法院)、承審法官多了、證人願意出席垂簾作證、美國前司法部長克拉克也跳下來,願意幫海珊辯護。
但是這個原先以為會進行4天的審判,還是3小時就匆匆休庭了。因為另一位被告伊拉克前副總統拉瑪丹的律師非死即逃,法官必須給他一些時間另找律師。這一休就要休到12月5日,距離伊拉克12月15日的選舉更近,也更敏感了。
然而海珊在法庭上如何咆哮,如何教訓法官,固然熱鬧,但是真正要關心的,是審判和伊拉克政局的關係。審判程序公不公平,關係到美國能不能服眾、伊拉克新政府是不是美國所豢養;審判之後,要不要、能不能判死刑,也關係到伊拉克的政治安定。處死太快,怕引起民變,懸而不決,又怕給予海珊舊部屬不切實際的復辟期待。這都是難題。
更重要的是,12月5日的3度開庭,直接牽動12月15日的伊拉克選舉。伊拉克選舉的結果,影響到美國撤軍的時間表。美國能否撤軍,又關係到明年共和黨期中選舉的勝算。
美國國內現在呼籲從伊拉克撤軍的聲浪愈來愈大。不久前民主黨參議員拜登在《華盛頓郵報》發表一篇文章,提出從伊拉克撤軍的3個步驟,白宮立刻發表聲明反駁,稱拜登當初也支持用兵伊拉克,今天怎可撇得那麼乾淨?回應速度之快,顯示布希政府真的急了。
一般認為,美國撤軍的時間表取決於兩個政治時程:一是伊拉克12月選舉的結果,一是美國期中選舉的時間。伊拉克選舉帶來新的穩定政府,美國就可以光榮撤退,這是最好的狀況;要不然就是期中選舉的壓力大,逼得共和黨政府不得不以撤軍爭取選票。
但這兩個政治時程,又跟伊拉克的安全情勢有關。伊拉克新政府能敉平叛軍嗎?如果只考量政治因素而匆匆撤軍,結果導致伊拉克內戰,甚至新政府垮台,美國還是輸。所以從伊拉克撤軍,是軍事還是政治?如果這雙軌不能齊頭並進,到底以哪個考量為主?這將是感恩節過後布希最大的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