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稅法原本對於外資企業(包括台資企業)最高所得稅率規定適用為33%(包括中央所得稅30%以及地方所得稅3%),乍看之下,較台灣地區所規定的25%上限為高。然而,中國政府為吸引外國廠商前往大陸地區投資,先前不僅祭出地方所得稅永久免徵優惠,同時,根據特定投資地區及所屬行業類別,提供各類性質相異的免稅與退稅措施。目前,外資企業在中國地區能夠享有的各項租稅優惠,即將在「企業所得稅法」草案出爐後出現重大變化。該法不僅取消「生產型」外資企業定期減免稅金規定,亦同步取消「出口型」外資企業租稅減半優惠,並規定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率將統一適用25%的水準,僅針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及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分別給予20%與15%的較低稅率優惠。倘若深入分析「企業所得稅法」草案內文規定,可以發現該法實施後影響層面將可再細分為兩大範疇。
#@1@#就企業所屬國別而言,中國本土企業適用稅率得以由目前普遍適用的33%,下調至新法實施後的25%;對於外資企業而言,從事「生產型」產業的外資企業將面臨租稅優惠逐步取消劣勢,適用稅率將自目前的完全免稅至24%區間,調高至與全體企業一致適用的25%水準。基於上述稅率影響,外資企業實質稅負將會逐漸加重,而其稅後純益率亦將呈現逐步下滑趨勢;至於中國本土企業實質稅負則將得以獲得減輕,稅後純益率將獲得提升。因此可以輕易推斷,在「企業所得稅法」正式實施後,中國本土企業獲利能力提升機會將遠高於外資企業。就企業所屬產業類別而言,「出口型」外資企業租稅減半優惠取消,勢將影響先前於中國地區設廠,且其產品主要銷售予中國地區以外國家的外資企業,尤以其原本出口比重超過50%,同時享有「生產型」稅負優惠及「出口型」額外退稅的外資企業,所受衝擊程度最高。至於從事屬於中國官方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產業所受衝擊程度,則相對其他外資企業為低,除原本相較中國本土企業為高的自身技術能力層次,並仍得以享有相對較低的15%優惠稅率,然而能夠從中受益的產業種類並不多,目前類別仍僅限定於投資軟體產業與0.25微米以下製程技術之半導體產業。
#@1@#經過上述分析,筆者將「企業所得稅法」對於中國本土(內銷型)、中國本土(外銷型)、外資企業(內銷型)、外資企業(外銷型)等4類企業影響層面歸納如下(見表),影響程度高低依序分為最有利、有利、中性、不利、最不利等5大等級。經由表列可以清楚發現在「企業所得稅法」實施後,中國本土(內銷型)高新企業所處產業位置最為有利,其中以太陽能、LED等中國節能相關類股最值得關注,基於企業稅率普遍獲得調低,對於中國本土企業影響大多屬於正面,持續看多中國本土企業個股後市。至於外資(外銷型)傳統產業所處位置則最為不利,顯示傳統中概類股,尤其以傳產外銷、電子組裝所處產業位置最為不利,至於後續中概類股投資則應擺脫固有印象,轉而鎖定租稅相對有利的外資(內銷型)高新企業概念,預期台灣地區的晶圓代工、封裝測試及LED相關個股,將可望取代成為新興中國概念選股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