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金控獲利創新高,立委諸公苦尋國家財源,見機會來了,就提出修法案,想將金融營業稅由二%復徵為五%,以支付勞保、軍公教年金缺口。然而此舉實過於冒進,將嚴重傷害台灣才剛復甦的金融業。其實金融業稅率有二種,本業 主要是按二%稅率,但非本業按一般五%稅率課稅。一九九九年,立法院將本業的金融營業稅率從五%降到二%時就明確指出,因金融本業無進項稅額可扣抵成本,不適合課徵營業稅;且營業稅本質上有消費稅性質,也與金融業行業屬性有很大不同。縱然十五家上市櫃金控去年稅後純益達一六六○億元,較前年一三四一億元(不含合庫金,前年十二月才成立)大增近三二○億元,為金控成立以來新高,且今年第一季普遍再傳捷報。然而去年金融業ROA(資產報酬率)為○.六八%,ROE(股東權益報酬率)是一○.四一%。與國際間表現較好的金融業一%、一五%相比,或是與新加坡、香港及大陸地區銀行業ROA分別為一.四%、○.九%及一.二八%,ROE分別為一六.四%、一五.五%及一九.八五%相比,仍有一段差距。尤有進者,若政府要調高金融營業稅率,只會讓台灣的銀行更沒有價值,更無交易併購的競爭力。目前台灣金融業有價值低估現象,一方面金融市場法規嚴格、發展受限,二方面台灣整體資本市場很多原因股價上不去,股價低就沒有談判籌碼,一般海外併購都要付高昂溢價。但金銀三會後,永豐金對中國工商銀行提出的參股價格是依淨值計算,等於是「成本價」。這項交易再度凸顯我們金融機構規模過小,又無談判優勢,只好任人擺布。金融業現在賺的只是應該賺的,恢復正常的ROE、ROA。發展金融業來提升附加價值,發達經濟,及鼓勵透過海外併購來建立代表台灣的跨國區域性銀行,是短期內應該著力的方向。台灣現在很悶,金融好不容易有個好的表現,可以吐一口悶氣,實在不應該再被打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