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步向高齡社會,內政部及金管會等相關單位規劃,在明年試辦「以房養老」業務,凡65歲以上具備一定條件的老人可申貸,每月銀行會固定給付一筆現金,「活多久,領多久」,白髮蒼蒼後,不必擔心名下有房產,卻沒養老金,必須困窘度日。所謂「以房養老」,指的是符合申請資格的近貧老人,可以向政府指定的代辦銀行申請,將自己擁有的房地產估價,並抵押給政府,等於是民眾拿房地產向銀行抵押,貸出一筆金額,以年金方式支付。舉例來說,在不考慮利息與貸款成數前提下,若房屋價值估計為600萬元,雙方約定,銀行每月固定給付25000元的生活費給屋主,給付年限為20年,如果申請人經過20年後依然在世,政府會繼續負擔每個月的生活費。(編按:600萬元分攤於20年,每月給付。)活多久 領多久若申請人在10年後就過世,加上沒有繼承問題,所以將不動產抵押給銀行,還有300萬元的價值,由政府自動接收,不動產也收歸國有,金管會官員指出,明(2012)年初,會先鎖定台北市或新北市等都會區試辦。在尚未開辦前,銀行願意給付的金額以及利率等細節,目前尚未敲定,參考國外經驗,銀行主管會視房屋價值、借款人年齡和健康等條件,給予適當的金額,通常貸款成數會比一般房貸略低,利率則會比一般的房貸再高一些。目前政府規劃,符合申請以房養老的條件,為65歲以上,單身、無子女,但擁有房地產的近貧老人,可以考慮將名下的房地產抵押給政府,換得按月領取固定生活費,「活多久,領多久」,直到死亡。 以房養老業務,目前規劃主要是採取由「政府出資、銀行代辦」方式進行,代辦銀行可從中抽取代辦手續費,初期代辦銀行鎖定公股銀行。 不過,對於這樣的做法,中央銀行總裁彭淮南曾公開表示意見,他個人對房子有感情,寧可把房產放在名下,不會採用以房養老方式。對於只有房產,沒有後代奉養的老人來說,以房養老提供另一種選擇,特別是想確保老年生活,金錢無虞的獨居族。賣房換生活費 有風險孤苦伶仃的老人雖然可以選擇直接把房子賣掉,把得到的錢存到銀行,再以分期方式,在未來20年或30年間,每個月拿到一筆生活費,可是這樣的做法還是存在許多風險。例如,存款利率太低,拿到的利息不夠支付生活費,或是行動不便的老人無法準確得知,自己究竟會活多久。而目前國內詐騙集團相當猖獗,若是一個不小心,一次被騙光身上有的錢,萬一賣掉房子的錢,在還沒過世前就全數花完、坐吃山空,便得面臨無以維生的窘境。對於無依無靠的老人而言,以房養老政策有其好處,即使不清楚自己究竟能活到幾歲,只要把房子抵押給銀行,就可以保證每個月拿到生活費,直到死亡,都不用為基本的衣食問題煩惱。特別是,把房子抵押給銀行後,房子所有人還是可以住在這棟房子裡,相較於將房產出脫折現,無需額外負擔房租,相當划算。不過,從銀行角度來看,銀行必須負擔的風險,包括考量屋主的生存年限,除非已設定好,給付期間以20年、30年期為限,否則,若是採「活愈久、領愈多」方式,抵押人活得愈長,銀行負擔成本愈多。其次,銀行在抵押人過世後,才能取得房產,但房產20年後的價值,很難在20年前就估算出來;況且,一旦抵押人將房產抵押出去,對房產的愛惜程度,恐怕將大幅下降,銀行或政府拿到房產後,往往需要花費更多的裝修費用。在此之下是否仍有利可圖,也是另一問題。根據了解,明年初試辦的以房養老,目前政府傾向將採取「年金」制度,也就是讓申請人每個月領取固定年金,由政府自動提撥到其帳戶內。目前初步估計,考量貸款成數與利息在內,擁有1000萬元房產的老人,每個月至少可領到2萬元以上的生活費。政府承擔房價下跌風險除此之外,房地產價格下跌風險,由政府承擔,銀行只是房貸代辦機構,不用擔心擔保品價格下跌,產生損失。以美國經驗來看,銀行負擔較多風險,自然會反映在利率上,銀行願意放款的金額,最後可能只剩下房價的6成水準;以房養老的成本,高達房價的4成,加上國人對於「老屋」、「祖厝」,通常具有濃厚情感,老年人對於這樣昂貴的條件,接受程度如何,仍有待市場檢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