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小姐看好6月S&P 500期貨的走勢,如果她買進履約價格1250的買權,6月S&P 500期貨必須出現相當大的走勢,買權才可能獲利。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不採用買權,馬小姐還可以採用賣出賣權;可是,如果馬小姐手頭上根本沒有選擇權,如何賣出選擇權呢?運用於選擇權交易,所謂的買入或賣出,實際上都是指選擇權建立的多頭或空頭部位而言。某人購買選擇權,他所取得的是一項權利,可以按照某固定價格買進或賣出股票或期貨契約;某人賣出選擇權,他所交易的也是一項權利,當該權利的買方執行選擇權時,賣方有義務做其交易對手。換言之,賣方「授予」選擇權買方有權利按照某固定價格,履約價格,買進或賣出根本資產。每筆選擇權交易都涉及買方與賣方。但如果你想結束某個選擇權部位,交易對手不一定要是當初的交易對手,事實上,你不可能知道交易對手是誰,你只是在公開市場買進或賣出。賣出賣權屬於多頭策略很多初學者經常誤認為,持有選擇權多頭部位,必定是看多根本資產的行情;持有選擇權空頭部位,必定是看空根本資產行情,這是全然錯誤的觀念。買權持有者希望根本資產價格上漲,但賣權持有者則希望根本資產價格下跌;同樣地,賣出買權屬於空頭策略,賣出賣權屬於多頭策略(附表)。如前例,馬小姐看好S&P 500的走勢,決定賣出賣權,當時,6月S&P 500期貨價格為1150,馬小姐不準備直接買入期貨契約,也不打算買入買權,她決定賣出賣權。查閱報價表,馬小姐發現履約價格$800的6月S&P 500期貨賣權價格為$700。她打電話給經紀人,遞單賣出1口賣權。馬小姐所賣出的賣權,稱為「裸露」(naked)賣權;換言之,她單純賣出選擇權而未擁有該選擇權的根本資產。馬小姐賣出賣權,交易帳戶會有什麼變化呢?交易帳戶會立即貸記一筆權利金收入$700,因為某人剛向馬小姐買入1口賣權,這位買者有權利按照$800價格賣給馬小姐1口6月S&P 500期貨契約,買方支付的權利金$700會進入馬小姐的帳戶。換言之,如果前述買方執行賣權,馬小姐有義務根據$800價格買進1口6月S&P 500期貨。當然,唯有當6月S&P 500期貨價格低於$800,前述買方才會執行賣權(附圖)。另外,建立這個選擇權空頭部位,馬小姐必須存入履約保證金。就觀念上來說,這與期貨交易沒有什麼不同,唯一差異只在於保證金多寡:選擇權空頭部位所需繳納的保證金,通常遠低於期貨空頭部位。賣出賣權風險低於期貨契約如果在前述賣權的契約期間內,6月S&P 500期貨價格始終高於$800,則賣權將過期而沒有價值,馬小姐收取的$700權利金將全部是獲利。請注意,這個部位的最大獲利就是$700。雖然馬小姐看好S&P 500走勢,但運用這個策略就必須放棄上檔獲利空間。目前,6月S&P 500期貨價格為1150,在選擇權契約期間內,如果根本期貨價格上漲(不論多寡)、維持不變或下跌350點,馬小姐的獲利都是$700。可是,馬小姐所承擔的風險又如何呢?如果6月S&P 500期貨價格跌到$800以下,而且直至選擇權到期還是如此,馬小姐就會發生虧損。碰到這種情況,馬小姐可能被指派按照$800價格買進1口根本期貨契約。馬小姐可以持有這個期貨多頭部位,也可以立即認賠平倉,所以,馬小姐所承擔的風險,就是她必須根據$800買進6月S&P 500期貨契約。萬一碰到這種情況,而且馬小姐決定持有期貨多頭部位,她恐怕就要籌措一筆資金來買進期貨契約。即使如此,馬小姐還是可以保有$700的權利金收入。雖然這筆交易的本意並不希望選擇權真的被執行,但各位可以看得出來,賣出1口賣權所承擔的風險,實際上並不高於持有對應的1口期貨契約。當然,馬小姐可以隨時結束其部位,沒有必要持有至選擇權到期。選擇權價值可能因為時間、內含價值或價格波動率的變化而漲跌。馬小姐隨時都可以根據公開市場的價格,買回先前賣出的選擇權,提前結束部位而實現盈虧。一筆交易可以賺進$700,聽起來似乎不怎麼過癮,可是,如果你可以重複賣出某些條件的選擇權,而且這些選擇權最後總是很穩定地到期而沒有價值,甚至還有可靠的風險管理計畫,來處理少數可能發生問題的選擇權,在這種情況下,我覺得就是一種長期可獲利的好策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