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動率過高 宜採賣方策略53766' />
一月二十五日希臘大選,之後歐美股市波動可能會變大,選擇權應採買方策略?此外,台灣時間一月二十九日凌晨美國聯準會將宣布利率決策會議的決定,選擇權應採以小搏大的策略?這兩個問題,若根據選擇權最基本原理,答案都是肯定的。因為當預期有大波動時,應採「風險有限、獲利無限」的買方策略,而不應採取「獲利有限、風險較大」的賣方策略。然而,以上這樣的回答只是初級班的程度。真正在操作時,還必須考慮選擇權的隱含波動率。隱含波動率愈高,代表選擇權的價格愈高。因此,縱然面對較大的變數,如果隱含波動率已經偏高,此時不但不該採取以小搏大的買方策略,反應採取賣方策略。理論上,隱含波動率偏高代表選擇權的市場價格偏高,此時若站在買方策略,不容易獲利,除非行情波動大幅超越市場預期。這種情況下應考慮採賣方策略,賺取較高的時間價值。再看實務面,當面對一個較大的變數時,投資人較喜歡採買方策略,但當大部分人都想要這麼做時,一定會造成選擇權的價格偏高,使隱含波動率上升。簡單說,當大家都想當買方而不願意當賣方時,選擇權的價格會比平常還要高。因此,當預期有重大事件時,如果隱含波動率已經變高,不但不應該採買方策略,反而應該考慮賣方策略。最明顯的例子就是二○一二年一月十三日,也就是總統大選投票日前一天,當天選擇權隱含波動率異常的比平常還要高很多,代表市場價格比平常的價格還要高。由於大選後行情波動不大,當初選前採買方策略的虧損居多,採賣方策略的投資人反而賺飽飽。同樣的,面對希臘大選及聯準會的利率決策會議,如果選擇權的隱含波動率大幅超過歷史波動率(近期在一三.六%附近),不但不應追價,反而要考慮採賣方策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