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召開常會審議通過房屋標準價格及有關作業規定,自今年七月一日起實施,作為評定房屋現值及課徵房屋稅、契稅的依據。其中有關房屋標準價格重行評定重點為「適用一○三年七月起新標準單價的房屋,依下列方式調整」:(1)取消中央空調、電扶梯、金屬或玻璃帷幕外牆及游泳池等加價。(2)高級住宅改採固定比率一二○%加價。(3)給予六年新標準單價緩漲機制,即適用一○三年七月起新標準單價的房屋,自今年七月一日起,以該標準單價按七○%計算,之後每兩年遞增一○%,採六年緩漲。以上公布內容,基本上還談不上大幅修正,其因如下:一、取消中央空調、電扶梯、金屬或玻璃帷幕外牆及游泳池等加價:取消重複課稅之不合理加價部分,不算調降。二、重複課稅爭議:一○三年七月一日台北市稅基調整後的房屋稅計算公式為【標準單價×(1+路段率±其他各項加減率)×面積×(1-折舊年數×折舊率)×路段率】,「路段率」出現兩次,北市府擬將「1+路段率」改為固定比率「1+120%」,殺傷力還是很大。三、新標準單價六年緩漲:在所得倒退、物價高漲下,仍難有減輕稅負之感。四、標準單價仍潛藏不確定性:標準單價僅為實際造價一半,主管機關又宣稱擬將公告地價逐年調整至接近市價,其間尚潛藏持有稅倍數調漲空間。原針對總價八千萬元以上高級住宅加價課徵房屋稅,以及一○三年六月四日立法院房屋稅條例第五條修正為一.二%、二.四%、三.六%,加上一○五年一月一日公告地價大幅調整三○.三八%(全國三○.五四%)、公告土地現值調整六.二三%(全國六.七%),邊際稅率高達四五%的房地合一稅實施,遺產贈與稅今年分三個級距調高。由以上分析可知,自一○三年大幅調高稅率所導致持有稅、交易稅與資本利得稅之短期重稅,重擊市場景氣,加上長期的超額供給,全台買賣移轉數量降至二十五年新低。縱然台北市擬率先調降房屋評定現值,提升買氣,恐為時已晚,當初如能廣納建言,採緩和漸進方式,就不會因急於一次到位嚴重影響稅收、就業甚至都更與經濟成長等相關重要領域。


